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火炬区-1工程勘察设计(第2次)招标公告
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火炬区-1工程勘察设计(第2次)招标公告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项目—火炬区-1项目工程勘察设计(第2次) | 工程所在地中山市火炬开发区 | ||||||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水利所 | 联系人杜工 | 联系电话****-******** | |||||
中山火炬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林工 | 联系电话134*****515 | |||||
0.00 | 招标规模描述|||||||
合格 | |||||||
本次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包括:补充地形测量、补充地质钻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期间的服务、竣工验收服务等。具体应根据招标人提出的对以上招标内容所涉及的实质性要求提供全方位咨询、勘察和设计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 | 工期要求65天 | ||||||
2800.00(万元) | 招标部分造价100.00(万元) | ||||||
政府投资100.0% | 集体自筹% | 私营% | 外资% | ||||
公开招标 | 勘察单位|||||||
2016年06月23日 14时30分 至 2016年06月30日 12时00分 | 设计单位|||||||
至 | 监理单位|||||||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同时具备①设计和②勘察资质的企业,且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工程设计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或河道整治或灌溉排涝)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②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含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资质中的工程测量专业);或者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含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资质中的工程测量专业) 2、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的,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必须为具备设计资质的企业,牵头单位只允许与一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且双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投标人须是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公示终审通过的企业(提交广东省水利厅公示或公告的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4、近3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往前算起3年内)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应满足要求) 5、投标单位凭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的招投标数字证书(GDCA-KEY)进行报名。未办理数字证书或已办理数字证书但未开通水利行业项目投标的企业需先经中山市水务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再凭备案核审资料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招投标数字证书(或凭已有数字证书增加水利行业业务应用)。具体请登陆如下网址http://www.zswater.gov.cn/main/open/view/index.actionid=38794下载相关表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双方提供) | 报名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报名 | ||||||
投标人资格资料 : |
标签: 勘察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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