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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共意见管理系统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
购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5月22日
项目编号:SXZB-2405 0757F049/01
项目名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共意见管理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1、采购条件: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共意见管理系统服务采购项目已批准。采购人
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采购人根据自身需求,采购人拟采购一家供应商为其提供公共意见分析系
统升级运维服务。
2.2、采购内容:提供软件定制化服务,为太原中院提供公共意见管理平台账号,提供专业的
公共意见管理、专题跟踪、研判分析、公共意见预警、公共意见报告等公共意见管理服务。
(具体要求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2.3、服务期限:一年。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标准及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
执照,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3.2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
文书网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
3.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
结;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供应商需具备健全良好的财务状况;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的询比;
3.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4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节假日除外)
4.2获取地点:太原市龙城大街97号龙城壹号商办楼西楼6层项目七部
4.3请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到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进行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或进一步索取详细
信息:
1)有效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4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15:00
地点为:太原市龙城大街97号龙城壹号商办楼西楼5层504会议室。
5.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5.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询比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太原市龙城大街97号龙城壹号商办楼西楼6层项目七部
联系人:蔚思宏 和震宇 陈晓懿雷月辉 宁婧伊 闫雅琪
电话:0351-8267256 18636688328
投诉、异议电话:0351-8267256 0351-8267502
监督电话:0351-7731377
监督邮箱:sxszbgsjjjcs@126.com
电子邮件:sxzbqb@163.com
开户名: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太原市建设北路支行
帐 号:81410006860180001000027
本项目可采用保函
保函办理、验证方式:
1.供应商可登录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下方链接(https://www.sxbid.com.cn/f
/new/jybzDzbh),选择“担保保函”、“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根据提示办理山西
省内响应保函。 技术咨询电话:(0351) 686 1589
2.供应商办理成功后下载保函并附于响应文件中,即视为递交响应保证金。
3.评标委员会专家可登录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保障”-“电子保函”相应保
函办理页面,输入保函验证编码,即可在线快速查验保函真伪。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