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望虞河沿线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采购公告
太湖、望虞河沿线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太湖、望虞河沿线水利工程运行管理 JSZC-******-YJKJ-C2024-000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6-03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YJKJ-C2024-0005
项目名称:太湖、望虞河沿线水利工程运行管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大写壹佰伍拾伍万元整(小写:¥*******.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对黄花泾船闸、琳圩河泵闸、岸石河泵闸及太湖、望虞河沿线相城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所属的水利工程进行日常运行管理和日常设备保养,并做好设施设备维护保洁、防汛道路保洁;做好冶长泾船闸的规范化收费、节水教育基地和区级防汛物资仓库的日常管理;根据上级调令对水利工程进行统一调度等。
(二)基本情况
相城区所辖太湖大堤南起望亭镇钿钵头港南400米(与苏州市高新区接壤),北至望亭镇沙墩港,全长5.86公里, 沿线有防洪闸6座。望虞河堤防相城段西南至太湖沙墩港,东北与无锡鹅湖镇段相连,全长39.96公里,沿线有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管辖的水闸22座、泵闸1座、船闸2座,其中冶长泾船闸对过往船只收取船舶过闸费。西塘河与朝阳河交界处黄花泾船闸内设有节水教育基地。永昌泾沿线有岸石河、琳圩河2座泵闸。在黄埭镇设有区级防汛物资仓库,用于储存区级防汛物资和应急抢险器材。
(三)管理要求
1、人员配置要求
(1)对太湖、望虞河沿线堤防、31座水闸(包括2座船闸、1座泵闸)及黄花泾船闸、岸石河泵闸、琳圩河泵闸进行全面管理。根据运行管理工作需要,须配置工作人员20名,其中经验丰富的项目负责人(兼资料员)1名,持高低压电工证的机电设备日常检修维护人员1名。太湖沿线设1个管理工段,2名堤防管理人员。望虞河沿线设3个管理工段,6名堤防管理人员、6名船闸收费和闸门操作人员(冶长泾船闸)。西塘河与朝阳河交界处黄花泾船闸,设2名管护人员。永昌泾沿线岸石河、琳圩河2座泵闸,设1名管护人员。位于黄埭镇的区级防汛物资仓库设1名管护人员。
(2)在保障堤闸运行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上,精简优化管理组织架构,进一步提升运行管理队伍综合管理能力。原则上配置的工作人员需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从业经验或相应技能,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运行管理单位需自行制定内部管理考核细则,经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审批核准后实施,采取不定期抽查或定期考核的方式对工作人员实施动态管理,增加或减少工作人员数量需向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报批及备案。
(3)中标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能熟练使用电脑及手机,可自如使用相城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配套开发的船闸收费监管系统、大堤及节制闸专项巡查app及视频监控系统。
(4)实行1周7天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8:30—16:30。在保障日常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可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轮休。
2、运行要求
(1)中标单位做好冶长泾船闸规范化收费工作,工作人员熟练使用相城区财政局配发的非税系统,对过往船只及时准确地收取船舶过闸费;规范使用船闸收费监管系统,一船一档,实现上岸缴费过程全程监控,提高船闸运行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的船舶过闸费汇总表上报甲方,并对费用的正确性负责。
(2)中标单位根据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的指令对太湖、望虞河沿线水利工程进行统一调度,要在接到指令后的1小时内对相关口门进行开启或者关闭。如发现不听从调度指令或擅自开关闸调水,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合同款1%的罚款,再发现则自动解除合同关系。
(3)相城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在冶长泾船闸设置智慧水利和信息化巡查分中心,中标单位需统筹安排至少1名工作人员,通过视频监控平台及专项巡查系统对大堤、节制闸常态开展信息化常态巡查及管理。
3、养护要求
(1)按照《江苏省水闸技术管理办法》、《江苏省泵站技术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定期对本工程相关设备进行检查、检修保养及试验校核等工作,发现故障及时分析原因、初步排除,并上报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2)认真执行例行保养和润滑五定制度,要求机电设备清洁,无渗油、无渗水、无积尘、无锈斑,状况良好,运行正常。根据规范要求和甲方指令更换启闭设备变速箱润滑油和液压油。严格执行各类电气设备的运行、操作、检修规程,杜绝人为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3)对闸站厂房、闸室及附属建筑墙屋面大面积剥落、裂缝、渗漏,道路坍塌等情况,及时向甲方报告。保证闸站厂房、闸区内的照明器具、应急灯、消防指示灯等工作正常,保持完好。
(4)设备、设施色标准确,油漆完好,无锈蚀。水位计完好有效,经常清洗水标尺。负责零星设备设施零部件更换工作。
(5)每月检查一次钢丝绳,并视情况重新涂刷油脂,每年涂刷油脂次数不少于两次。视情况定期清洗钢丝绳,在检查时要注意观察两侧钢丝绳是否平衡和钢丝绳是否有断丝,钢丝绳压板是否牢固。闸门两侧钢丝绳若不平衡,负责进行调整。如发现断丝情况及时向甲方反馈。
(6)电气控制柜内指示灯、仪表指示准确,继电器及端子接线紧固,无灰尘、蜘蛛网,开、停操作可靠。
(7)闸门表面外观整洁,附着的水生物、泥砂、污垢、杂物等应每个季度进行清除,闸门的联接紧固件应保持牢固。每月对闸门进行一次试运行,每季度对所有闸门进行一次整体清洗。
(8)运行养护、安全、消防制度齐全及建立专门台帐;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中标单位须自备必要的安全用具,包括电工鞋,绝缘靴,安全带,安全帽等。
(9)设备运行、维护、保养资料应及时整理成册,交付甲方存档。有必要保存的原始数据记录整理后装订成册,交付甲方存档。年底将本年度所有的试验记录、运行记录、检修记录等装订成册,保证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规范性。
(10)及时掌握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信息上报和其它服务工作;
(11)非工作时间项目负责人电话必须24小时随时接听,汛期、强降雨及台风期间工作时间运行人员30分钟到位,平时非工作时间1小时到位。特殊时期,按照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要求,中标单位应安排人员在非工作时间值班,提前告知值班人员名单、值班地点、联系方式。
(12)运行时做好闸站运行前各系统设备的检查工作,对开机指令应详细记录、复核;指令执行完毕后,应向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报告。
4、日常巡查及保洁
(1)巡查人员每日对大堤及闸站巡查次数不少于2次,检查挡墙、护坡、防汛通道、限高杆、减速带、警示及宣传标牌、闸站设施设备有无损坏,检查堤防及闸站管理管理范围内有无违规占用、乱垦乱种等问题。发现问题及时书面汇报甲方。
(2)巡查人员每日对防汛通道保洁次数不少于2次,确保堤防管理范围内无垃圾、杂物。每日对垃圾、杂物进行清理,定期对绿化进行施肥、喷药、除虫、修剪,对杂树、杂草进行清理,清理出的垃圾、杂物、杂树、杂草等运至垃圾处理点,车辆、工具自备,费用自理。
(3)巡查人员每月对所有闸站进行一次全面卫生打扫,要求达到闸站地面干净,设备表面无灰尘、蜘蛛网、成年积垢和锈蚀,门窗可操作面无灰尘,无蜘蛛网。保洁用具自备。
(4)对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乱垦乱种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对种植的庄稼、蔬菜等及时进行清理,工具自备。
(5)巡查人员在巡查时遵守交通法规,并确保巡查路上安全。
(6)巡查人员巡查时做好台账定期向甲方汇报。
5、固定资产管理要求
(1)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一并与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签署固定资产保管协议。对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提供的各闸站固定资产,中标单位负责使用、维护和管理。中标单位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及时进行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2)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闸站及管理房的门窗、玻璃、灯具、开关、锁具、卫浴设施等损坏的维修等及电动巡逻车电瓶的更换等,由中标单位负责,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3)固定资产若发生损坏或丢失,中标单位应及时报告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因使用不当造成固定资产损坏的,由中标单位负责进行维修。因保管不善导致丢失的,由中标单位负责按照原来的品种、品牌、规格、型号等采购补齐。
6、黄花泾节水教育馆管理要求
(1)节水宣传
按照甲方要求负责做好黄花泾节水教育馆宣传活动;组织做好团体、散客等参观接待工作,及时报备水资源管理中心。
(2)日常保洁
做好黄花泾节水教育馆的日常保洁工作,定期对黄花泾节水教育馆内外进行保洁,擦拭展览橱窗,整理各类展品,及时清除展厅内的落尘、蜘蛛网,清理基地外的落 叶、杂草和杂物,保持基地内部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内外环境整洁卫生。
(3)日常维护
对节水教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对老旧损坏的节水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换,使设施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能正常向观众进行演示,内容包括机械类、自动化及机电类、多媒体类展品(展品及相关附属物、展品相关灯具),相关设备(展厅所有展品设备间内部设备及电气系统),相关环境(展厅环艺装饰面、造型及吊挂造景)及配套智能化类中控系统(中控机房、网络系统、导览系统、安防监控系统、广播系统、安检存储系统等所有相关系统软、硬件)的维护维修、易损耗物品更换、固定保养及消耗品(清洁剂、溶液、电器元件、保护用具等,以及维修中的设备补漆、焊接、吊装、切割等)保障服务、运行监测、安全检测、保障软、硬件平台运行等。保障展馆展品及配套系统安全、正常、可靠运行和完好率要求,确保黄花泾节水教育馆实现科普服务功能。定期对橱窗和展板进行更新与维护,确保橱窗明净,展板字体清晰、颜色正常,并根据需要对局部展板标志及内容更新,确保宣传内容符合现阶段要求。
(4)绿化管护
做好黄花泾节水教育馆的绿化管护工作,定期对基地内的树木进行浇水、施肥、除虫,消除病虫害,及时进行修剪,清除枯枝、枯叶补植补栽,保持和提高基地内部绿化率。基地内花箱及花圃护栏更换为铝合金材质。
(5)盆栽管护
加强对黄花泾节水教育馆内盆栽的管护,及时进行浇水、施肥、添补更新。根据盆栽向阳或喜阴的习性及时调整盆栽摆放位置,夏季采取防晒措施,防止盆栽枝叶干枯。冬季根据需要对盆栽采取保温措施,防止盆栽冻伤。
(6)互动菜园体验区管理
对黄花泾节水教育馆内部的菜地进行管理,及时对互动菜园体验区进行翻土,根据季节播撒应季菜种,定期进行施肥、浇水,出现病虫害时及时捉虫和喷撒农药,保持蔬菜良好长势,美化内部环境,并在成熟期及时进行收割和耕种。
(7)安全保障
设置完善的安全体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及时做好安全通道和护栏等安全设施更新,安全指示照明、引导灯及电源线更换等。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查、更新和消防演练,提高黄花泾节水教育馆的防火能力。
7、精细化管理单位创建要求
配合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做好水利工程精细化管理工作,根据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搜集、制作、打印和装订精细化管理台账资料,围绕工程现状、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和信息化管理的各项内容,细化目标任务,明晰工作标准,规范作业流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考核评价,构建信息平台,达到精细化管理的各项要求。
8、区级防汛物资仓库管理要求
对区级防汛物资仓库进行日常管理。接到区防办的通知后,及时开启仓库大门,协助对防汛物资进行出库和入库。对出入库的防汛物资进行登、统记,定期进行清点,准确掌握防汛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去向等状况。每周至少对仓库进行一次全面保洁,保持环境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有序、物资设备完好。
9、其他管理要求
(1)中标单位应提供黄花泾节水教育馆维护所需所有的物品和水利工程设施运行管理、日常养护所须的服装、设备、工具及易耗品等。服装指工作服、劳保鞋、防撞反光马甲等。设备指对机电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时所须的各种设备及工具。易耗品指日常养护所需的黄油、油漆、润滑油、办公用品等。日常工具包括垃圾车、垃圾桶、清洁用具等。所有人员需统一着装,必要时配戴安全帽等安全护具。
(2)本项目单次费用在500元以下的简单小修及零配件更换等,由中标单位负责,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四)检查考核
1、巡视检查
为查找堤防工程存在的隐患与损坏,确保工程安全、稳定运行,中标单位应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太湖、望虞河沿线水利工程进行现场巡视、查勘、测量等,检查记录要及时整理,并签名归档。巡查人员要做到每天二次巡查,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若发现违法、违规占用太湖、望虞河大堤和乱垦乱种等行为的,应立即上报。通过开展日常巡查、定期检查(汛前、汛后及台风期前后)和专项核查(根据管理需要和堤防工况变化开展),及时发现问题并按规定流程进行处理。
2、工作制定
中标单位每周一上午上报本周工作计划及上周工作完成情况。严格执行工作计划,准时完成各项计划任务,并拍摄工作现场照片或者视频上传工作群。如有特殊情况(如异常恶劣的天气、临时任务等),汇报工管中心后对工作计划进行调整。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向中标单位发出工作指令单,规定合理的完成时限。中标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并将完成情况汇报甲方。
3、监督考核
根据招标文件和太湖、望虞河沿线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考核办法要求(详见附件),区工管中心每月组织对中标单位负责的太湖、望虞河沿线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情况进行考核(百分制考核),并及时把考核结果通报给中标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考核内容包括管理制度、运行管理、安全生产、作业时间、文明作业等。
(五)其他要求及综合说明: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同时明确具体的服务方案,方案中应包含人员配备、配备人员的具体情况、相关配置等。
2.供应商必须承诺磋商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3.供应商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成交供应商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并考虑应承担的风险,但不包括合同规定的价格调整。
5.供应商须承诺在防汛期间保证闸站正常运行并另外配备10人及以上的专门防汛人员。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小时内到达现场,投入防汛抢险工作。
6.如遇服务范围内有大的调整情况,采购单位将提前告知成交单位,合同内容经双方协商调整。
7.采购单位应经常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加强岗位责任考核。因成交单位管理不善,造成工作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由直接负责人赔偿,若直接负责人因故无法赔偿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成交单位负责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甚至诉诸法律。
8.若成交单位在服务期间出现重大责任问题或考核严重不合格将被解除服务合同,成交单位被解除服务合同后,本项目重新招标。
9.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成交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物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11.成交供应商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2.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13.若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违反下列规定将被解除服务合同,并扣除剩余待支付费用:
13.1 严禁将服务转包他人。
13.2 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13.3 泄露相关保密信息。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
2024年05月23日至2024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苏采云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6-0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开标大厅(网上不见面开标)
五、开启时间:2024-06-0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相城市民活动中心【相城】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3)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制作机器码一致,均视为无效响应。
5、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露、曹梦斌
电话:0512-********
标签: 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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