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PDT电台耳机采购项目询比价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PDT电台耳机采购项目询比价公告

  各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公安局PDT电台耳机采购项目进行询比价。欢迎国内有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提供本项目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州市公安局PDT电台耳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内容

  1.项目概况

  为满足公安民警执勤期间的通信需求,采购一批PDT电台耳机。

  2.采购预算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3.项目标的及技术要求

名称

单位

数量

技术参数

PDT电台耳机

120

麦克风灵敏度:-42±2dB@1kHz

喇叭阻抗:90Ω±15%@1kHz

喇叭功率:额定:10mW,最大:300mW

喇叭频响:117±3dB@1kHz

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

适配机型: Hytera PD780

  4.商务条件

序号

类型

要求

1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

2

交货地点

福州市公安局

3

交货条件

验收合格

4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5

履约验收方式

到货验收

6

合同支付方式

到货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5.其他:

  (1)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法,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30日内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造成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成交供应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货,超期未完成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成交供应商须提供7×24小时技术服务和应急故障处理服务,在接到采购人故障报修的1个小时内派出技术人员到场处理;

  (4)本项目所有设备保修期3年,期间因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应提供备用设备,确认无法修复的应予以更换同等配置设备;

  (5)本项目所有设备需满足适配机型的语音对讲、PTT按键等功能。

  三、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密封送达,包括下列内容:

  1.提交企业(报价企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要求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项目报价单(含具体报价和型号参数)和技术、商务响应承诺函,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请将报价文件(加盖公章)于2024年5月24日前邮寄或送至福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岳警官

  联系电话:0591-********

  邮寄地址:福州市津门路11号

  邮编:******

  特此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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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PDT电台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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