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青海省侵权假冒伪劣商品集中无害化销毁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青海省侵权假冒伪劣商品集中无害化销毁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24年全省侵权假冒伪劣商集中无害化销毁项目进行公告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青海省侵权假冒伪劣商品集中无害化销毁项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9.6万元。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内容:
1.为销毁行动提供整体策划方案,销毁活动进行实时画面上传和制作(包括场地、横幅、摄像、数据连接等);
2.销毁侵权假冒物品包括药品、饲料、电线电缆、日化品、食品等,共计约10吨,并提供运输车辆及搬运装卸。
(二)项目要求:
1.销毁活动现场布置包括但不限于:横幅、宣传展板,需配置摄像机等设备,进行实时画面上传和制作并与全国主会场保持信号畅通。
2.销毁应坚持无害化处理原则,防止在销毁过程中二次污染,杜绝露天焚烧、简单填埋、随意堆放或倒入城市管网等行为,要求处置单位处置方式为焚烧处理。
(三)项目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相关工作全部完成。
(四)项目标准:合格且符合采购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资质(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资质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具备采购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以下特定资质:
1.对本项目的特点进行重点分析,对项目的理解、主要内容、技术思路等能满足本项目招标需求;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括装卸搬运,信息服务或信息咨询服务,并派驻至少一名联络人员与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
3.投标人须有优质的服务方案及服务保障体系,并依据现场及突发情况及时给出相对接方案。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成交单位,不得分包和转包完成内容。
五、相关要求
1.报价文件:报价表、报价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售后服务承诺书及报价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每页需加盖报价人公司公章。
2.截止时间:2024年5月27日24时。
3.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4.标书一式三份,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舒翔 电话:0971-*******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31号
邮编:******
七、监督单位及举报电话
监督单位:省市场监管局机关纪委
举报电话: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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