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院本部办公楼及附属用房维修改造监理项目公开比选公
告
(招标编号:HTGL-CG-2024-004》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一、招标条件
本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院本部办公楼及附属用房维修改造监理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人,招标人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院木部办公楼及附属用房维修改造监理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O01)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院本部办公楼及附属用房维修改造监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院本部办公楼及附属用房维修改造监理项)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比选项目要求的比选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
【.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斯犯罪记录:
2.资质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顾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
位。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须为
木单位人员):
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明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官网己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省外企业适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3日00时00分到2024年05月27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详见“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9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号特拉克斯广场
北楼17楼)本项目开标室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特
拉克斯广场北楼1?楼)本项目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9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成都衡素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广场
北楼17楼)本项日开标室
七、其他
L.比选条件
1.1本次比选项目为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院本部办公楼及附属用房维修改造监理项目,项
目比选人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该项目已符合比选条件。根据有关规定,现对该
项目进行比选。
【,2本比选项目组织形式为委托比选。比选人选择的代理机构是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院本部办公楼及附属用房维修改造监理项日。
2.2项日编号:HTGL-CG-2024-004
2.3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7.62万元.
2,4比选范围:本项目1个包。工程范围内全过程监理服务。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比选项目要求的比选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贵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资质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须为
本单位人员):
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省外企业适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7日,的法定工作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
17:00(北京时间)
2,途径: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比选中请人,可自行选择线上或现场的方式获取比选文件,
(I)线上获取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前将资料(jpg格式或pdF格式
内容清晰可见)通过电邮形式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21512805q4.c0m),未在规定时间内
《以指定邮箱系统的收信时间为准)发送的资料,不予受强报名成功后,比选代理机构将
比选文件电子版(「格式)发送至比选申请人报名信息登记表载明的电子邮箱。
(2)现场获取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须于上述规定时间前,在成都衡奉工程管理有限贵
任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号特拉克斯广场北楼1?楼)现场递交资料,未在规定时
间、地点递交的资料,不予受理。
3.获取比选文件的资料如下:
(1)比选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蓄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
号)入、经办人身份证明:注: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2)比选申请人为自然入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4.比选文件售价:3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申请资格不能转让。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巾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9日10时00分,地
点为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号特拉克斯广场北楼17楼】
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8-87465585
比选代理机构: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高新区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17楼
联系人:邱女士
电话:028-8605935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工农院街86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8-87465585
电子邮件:/
m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广场北楼17楼
联系人:邱女士
劉
电话:028-8605935
电了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目负责人)
印陆宝签名
任公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