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狮峰初级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关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狮峰初级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关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狮峰初级中学食堂托管服务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因我校工作需要,现需委托一家招标代理公司负责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一)采购需求

中选代理机构将负责我校食堂托管服务的招标代理工作,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依法办理招标手续,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法发布招标公告,依法组织接受报名和接受申请资料,依法组织抽取专家评委和开标、评标工作,发布中标公告及发放中标通知书,编制、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并移交归档文件等招标相关工作。

(二)服务要求

1.收到委托并前期资料齐备的前提下,3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采购文件初稿的编制。

2.对于咨询或修改文件等事宜,应当天响应并及时办理。

3.采购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招标采购活动归档资料及有关文件。

(三)服务人员配置

应指定专人负责与我校对接及总协调。招标代理人员配置合理,满足工作需要。如人员配置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时,我园有权向代理机构提出人员的增减或替换。

二、代理机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必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注册备案。(提供网页截图)

3.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提供对应网页的查询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联合体形式参加。

三、遴选资料要求

资料要求1份正本,提供公司营业执照、企业介绍、资质文件、业绩、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报价等资料,上述资料应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资料递交时应密封。

四、遴选原则

由我校组织评审小组,综合选定一家中选单位,若参与遴选且符合资质的代理机构不足两个,则不需组织遴选,直接选定其为招标代理机构。

五、遴选资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1.有意参加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2024年5月28日前(9:00-12:00,14:30-17:00)到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康政东路23号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狮峰初级中学门卫处递交文件。

六、采购项目的公示

1.本公告期限为2024年5月22日至5月28日。

2.本项目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狮峰初级中学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3.以上公告内容解释权归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狮峰初级中学所有。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狮峰初级中学

2.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康政东路23号

3.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37*****139

标签: 食堂托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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