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大病保险承保佛山市大病保险承保竞争性磋商公告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大病保险承保佛山市大病保险承保竞争性磋商公告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大病保险承保佛山市大病保险承保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对佛山市大病保险承保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FSJYCG*******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大病保险承保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451.2万元/半年
四、采购数量: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为完善我市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根据《印发广东省深化城乡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1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2〕154号)和《关于印发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13〕134号)等文件要求,市政府颁发了《关于印发佛山市大病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3〕41号),根据该办法规定,市人社局(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下同)作为投保人,为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集体向该项目成交供应商投保,参保人作为被保险人,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 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服务能力并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 供应商须在《广东保监局关于广东省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的公示》中;
(4) 供应商须出具总公司或集团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且承诺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支持;
(5) 联合体投标情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6月24日至6月3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层)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供应商负责人证明书(原件)、供应商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
八、接收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7月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层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磋商时间:2016年7月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层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6月28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邹小姐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层
项目联系人:钟小姐
邮编:52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0757-********
附件:1.********/146*****68386.pdf">委托代理协议
2.********/146*****81631.pdf">招标文件
发布人: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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