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安徽路桥总公司本级废旧资产询价处置公告5.22标段1采购公告

安徽建工安徽路桥总公司本级废旧资产询价处置公告5.22标段1采购公告

安徽路桥废旧资产

询价处置公告

根据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管理相关规定,现对我公司废旧资产进行公开处置询价。

一、工程名称及范围

1、工程名称:安徽路桥废旧资产处置;

2、处置编号:ACEG-202*****7001

3、处置内容:

安徽路桥废旧资产处置(机械设备*10台套,实验仪器和测量仪器*54台套),含税控制价为****** 元,处置时间暂定自 2024 年6 月起。

4、工程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店忠路物资设备租赁公司和设备所在地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类

1、法人资格要求:公司合法注册,具备营业执照;

2、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3、类似业绩要求: / 。

4、投标人需逐台报价,总报价及各子目单价均不得低于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5、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条款内的所有要求;

6、在安徽建工集团内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确定为供货单位结果无效;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资质符合要求的有意参加者,请自行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http://cg.aceg.com.cn/)投标人端下载询价文件。

四、报价方式

2024年5月 27 日下午15时前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在线上进行报价,按格式要求编制本文件最后一页的报价单盖章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递交响应文件”处,并在“参与报价”处点击“导出“EXCEL”,在导出的表格内填好报价后,再点击“导入EXCEL”,完成线上系统报价。

五、其他

1、招标单位不组织现场勘察设备,投标单位如需现场察看设备,可与项目人员联系。项目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551-********;万工,联系电话:153*****909

六、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高评标价法,询价小组严格按照询价公告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有效报价单位最终报价从高到低顺序推荐一位成交候选人。

七、货款支付

1、付款方式:中标通知书下达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两天内付清款项,招标人提供(3%与13%)专票。

2、报价单位去现场看货后如有意参与本次回收询价,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元整(¥:*****.00),中标结果公示后且货款付清后十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八、重要提示

8.1投标人总报价及各子目报价均不得低于招标人提供的处置清单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8.2本次询价为资产处置,其中设备长期闲置、无法使用、达到一定使用年限并确定为无使用价值的报废资产,就货买货,招标人不做任何质量承诺;不提供设备证照,随机资料,出卖后一切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8.3中标单位负责将该批设备运离交接地点(设备位置见后附表格),相关费用中标单位承担,我公司不承担该批设备交接给中标单位后引起的任何责任。

8.4投标单位需逐台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只选择一家中标单位,按照最高价评标原则,合计报价最高者确定为中标单位。

8.5本项目招标人售卖的废旧资产存在开具不同税率发票的情况,但线上报价平台含税总报价统一为13%税率。因此最终报价结果会出现线上线下不一致的情况,因系统功能问题导致线上线下报价不一致时,以线下实际税率的含税总价为准进行排名排序。

8.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⑵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⑶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⑷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⑸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8.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⑵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⑶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⑷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⑸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⑹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8对参与集团公司招投标活动中被查属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按照《集团公司“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9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约,否则招标人将对违约单位处以纳入黑名单的处罚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本级废旧资产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