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中依红二期等汽车零部件招标公告

攀中依红二期等汽车零部件招标公告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

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决定情况公示表

渝环(两江)〔2016〕第53 号

序号

信息内容

171

项目名称

二期汽车零部件项目

建设地址

重庆市北部新区云竹路23号

建设单位

攀中依红金属制品(重庆)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事项

□环评文件

■环保验收

环评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重庆市沙坪坝区环境监测站

环评类别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验收监测表

项目概况

项目建于重庆北部新区云竹路23号(现厂区靠金开大道侧 ),总占地面积37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461.55平方米(以规划批复为准)。新建钢结构联合厂房和冷弯型钢库房及配电房等辅助用房,新增4500mm×2000mm落料(摆剪)生产线1条,设计加工能力100000t/a;3600mm激光拼焊生产线1条,设计加工能力20000t/a;800mm高精度数控飞剪整理生产线1条,设计加工能力40000t/a;精剪机2台。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影响的措施

1.废水

生活污水和车间地坪清洁废水经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在经确认该市政管网污水已接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后可执行三级标准。

在综合管网和环保设施设计时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排污口(源)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设置一个污水总排放口,确需设立2个(或以上)排污口的必须报我局审查批准。

2.废气

激光拼焊过程中产生焊接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开卷机、切头剪、矫直机、落料压力机、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位置,并采用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

4.固废

本项目应规范设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堆放场(点),满足“三防”等相关技术要求,避免二次污染。废液压用油、清洗机废液、废手套、废拖把和油抹布等属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存贮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暂存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交由有危废转运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切边、废品、废钢捆带、除尘灰等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暂存由原料供货厂家或专业的固体废物回收公司处置,生活垃圾按照环卫部门的要求及相关规范进行收集和暂存。

公众参与情况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组织了现场检查,同时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

是否予以批准

■是□否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公示期

2016年6月22日——2016年6月28日

序号

信息内容

172

项目名称

汽车流体输送系统产品制造项目

建设地址

重庆北部新区翠云街道花朝工业园标准厂房项目一期5号厂房C区C1栋

建设单位

邦迪管路系统(重庆)有限公司

许可事项

□环评文件

■环保验收

环评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重庆市渝北区环境监测站

环评类别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验收监测表

项目概况

项目将原位于北部新区福特西路标准厂房D栋的生产车间整体搬迁至花朝工业园标准厂房项目的一期5号厂房,建设汽车制动管生产线、汽车燃油管生产线和冷水管生产线各1条,并配套建设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汽车制动管900万件、汽车燃油管550万件、冷水管4万件。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影响的措施

1、废水

运营期,污水接入悦来污水处理厂前,项目超声波清洗废水、试漏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并依托所在标准厂房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可接入悦来污水处理厂后,项目生产及生活污水依托所在标准厂房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等级标准后排入悦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运营期,项目应加强车间通风,并预留烤热缩管废气收集及处理设施设置位置。厂界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应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9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

营运期,进一步优化高噪声设备的布局,完善噪声防治方案,尽量选取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重点防治,综合采取减震、隔噪、吸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运营期,废机油、废棉纱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存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暂存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交由有危险废物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钢边角余料、废铁屑、废涂层等外卖回收站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组织了现场检查,同时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

是否予以批准

■是□否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公示期

2016年6月22日——2016年6月28日

序号

信息内容

173

项目名称

海扶医疗科技产业基地(一期基础部分)

建设地址

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园B03-1/01地块

建设单位

重庆海扶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许可事项

□环评文件

■环保验收

环评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环评类别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为海扶医疗科技产业基地一期基础部分(不包括生产),主要建设4、5、6、7号楼及门卫室,建筑面积为88829.17平方米。

根据渝环发〔2013〕88号文件,市政污水管网已覆盖项目区域,房地产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能直接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不再进行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备案、试生产审批及竣工验收监测,项目建成后经现场检查满足环评要求的,直接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影响的措施

一、废水

施工期:

施工废水设置排水沟和集水井,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

二、废气

施工期:

废气主要为土石方开挖、场地平整及物料装卸等施工过程产生的粉尘,车辆运输产生的二次扬尘等,期间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庆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等相关规定。

三、噪声

施工期:

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或工艺,降低噪声源强度,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和安排施工强度,严格控制夜间施工时间。

公众参与情况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组织了现场检查,同时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

是否予以批准

■是□否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公示期

2016年6月22日——2016年6月28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审批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

2016年6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区别 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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