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气象局关于突发预警中心业务系统、实景视频监控和能见度监测一体化与流媒体服务中心平台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气象局关于突发预警中心业务系统、实景视频监控和能见度监测一体化与流媒体服务中心平台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气象局的委托,对突发预警中心业务系统、实景视频监控和能见度监测一体化与流媒体服务中心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09-1641GMG1A617
二、采购项目名称:突发预警中心业务系统、实景视频监控和能见度监测一体化与流媒体服务中心平台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20,000.00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7月1日期间(工作日08:30至11:30,14:00至17:0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并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进行报名。
购买招标文件事宜:
1)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2)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仅限银行汇款方式购买。供应商必须以与其投标供应商名称相一致的对公账户进行汇款(对公账户网银汇款或以投标供应商名称到银行现金汇款)并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及事由(购买文件0809-1641GMG1A617),帐号信息如下:
购买标书账户(非保证金交纳账号)信息:
收 款 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佛山市华达支行
注:如需邮寄,另交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费用。款到指定账户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3)报名: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①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②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7月14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受理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
十、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7月14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6月30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气象局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开成街23号;邮编:528000
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邮编:528000
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转8009
财务联系人:孔小姐;联系电话:****-********转8002
购买文件联系人:钟小姐;联系电话:****-********/********/********;传真:****-********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转8009
附件:招标文件。(下载详见:http://pan.baidu.com/s/1hr9uWmS)
发布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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