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江苏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暨综合监管平台数据治理及上传”项目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江苏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暨综合监管平台数据治理及上传”项目

一、项目名称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江苏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暨综合监管平台数据治理及上传”项目。

二、项目需求

我院拟对“江苏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暨综合监管平台数据治理及上传”项目信息化服务项目开展市场调研,该项目要求满足医院上传数据的数据治理及上传服务,进行错误数据的整改及数据的上传,提升上传至省综合监管平台数据的采集率、上传率、合格率、关联率,确保上传数据的完整性、标准化。

三、报名要求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及“信用中国”截图);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2022年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4.参加本次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近三年同类产品的服务用户名单表,需提供相应的发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报名公司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报名材料提交

1.纸质版报名文件要求见附件,提交纸质版资料必须具有真实性和加盖公章。

2.报名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国庆路395号扬州市妇幼保健院7号楼2楼信息处。

3.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514-********

4.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05月29日17:00

5.如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写密封的,院方有权拒收;


*特别声明:

1.本工作仅对拟采购信息化项目进行市场调研,对参与报名的供应商不作任何承诺,不承诺和最终采购绝对相关联。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一经发现按废标处理并列入医院供应商黑名单。

3.有知识产权、代理权等方面纠纷的供应商及产品不予考虑。


标签: 全民健康信息 数据治理 监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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