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学校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招标
广西南宁学校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招标
根据(财政部令第36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南财国资〔2015〕206号)《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南宁市财政局批复同意我校报废一批原值为******元的资产共计14项,根据资产处置应遵循公开、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询价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组织形式
参与本次询价处置符合条件的购买人须三家(含三家)以上,以出价最高的购买人获得购买权。有意向参与询价的购买人按照我校公告发布报名时间为准,发布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0日17:00时止,现场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15:00至15:30;现场踏勘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15:30至17:00。报名时需携带相关资料交至南宁市宾阳县黎塘镇金龙大道232号(后勤保障科学校仓库)。
二、处置物品
本次处置资产物品内容详见附件。
三、报价截止时间和地址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17:00时
(二)地址:报价材料密封加盖公章交至南宁市宾阳县黎塘镇金龙大道232号(后勤保障科学校仓库)。
四、参与询价条件和所需资料
(一)询价条件竞买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具有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均可报名参加。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法人代表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出具相关固废处理和物资转运中不损坏工作场地和不影响工作人员办公的保证书;上述资料验原件,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报名时,被委托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将相关资料交至南宁市宾阳县黎塘镇金龙大道232号(后勤保障科学校仓库)。
五、处置要求
报废资产以现场踏勘实物为准,回收工作应及时安排撤出,获得购买权者应将处置的全部报废资产在15日内包括拆除的残留物品全部清理完毕,拆除搬运装载过程中若产生费用、发生事故一概由获得购买权者承担。
六、联系方式联系人:
刘老师联系电话:0771-*******/138*****759
附件:报废资产处置清单
南宁市卫生学校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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