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创新工作试点项目绩效评价
平原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创新工作试点项目绩效评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平原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创新工作试点项目绩效评价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SDLM-DZJZ-2024-002
项目编号、标包:SDLM-DZJZ-2024-002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25.67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本项目主要检查内容为包含但不限于(1)根据德州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批复2024年德州市预算绩效管理创新工作试点的函》的通知,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绩效评价及政府购买服务成本效益分析两个项目开展创新试点绩效评价工作。 (2)对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要求在省、国家级以上报刊杂志或电视台进行信息宣传,宣传数量不少于2篇。 (3)对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一)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 1、承接主体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承接主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承接主体),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承接主体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主体,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被主管部门通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且被限制投标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竞争性评审文件应提交的资料 1. 获取时间:2024年05月22 日08时30分至2024年05月27日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电子邮件报名(供应商报名请提前联系代理公司)。报名时须将以下证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电子邮箱sdlmxmgl@163.com; 3、提交资料:(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与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承诺。 以上各项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报名阶段资料涉及格式的,由供应商自拟。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4、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三)响应文件提交递交截止时间和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评审文件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4-05-22至2024-05-27(北京时间)。
2、地点: 山东龙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平原分公司三楼会议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科长
联系方式:0534-*******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