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交集团车用铅酸蓄电池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交集团车用铅酸蓄电池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公交集团车用铅酸蓄电池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电工、电子生产设备/其他电工、电子生产设备

采购单位 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22日 17:4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5月23日至2024年05月2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
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12日 09:00
开标地点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
预算金额 ¥18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芦宏慧、吴萍
项目联系电话 177*****868
采购单位 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公交枢纽站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谢先生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4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芦宏慧、吴萍177*****868
附件:
附件1 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doc

项目概况

公交集团车用铅酸蓄电池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R*******

项目名称:公交集团车用铅酸蓄电池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招标标的

服务时间

招标内容及要求

预估采购

总金额

(含税)

投标

保证金

1

1-1

公交集团车用铅酸蓄电池采购项目

起止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至2026年6月30日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

*****

说明:预估采购总金额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此次招标项目实际结算的保证,本项目最终按实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本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3日 至 2024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

方式:通过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fjhrzb@126.com),未按规定进行报名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内投标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③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本项);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投标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⑥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或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缴税证明。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⑦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⑧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及商业道德,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经济犯罪和走私犯罪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⑨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⑩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及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项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查询。A.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B.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C.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D.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人若非所投车用铅酸蓄电池的生产制造企业,须提供所投品牌铅酸蓄电池生产制造企业给予的有效授权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详见本章合格的投标人规定。

2.购买文件、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350*****60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公交枢纽站内        

联系方式:谢先生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403            

联系方式:芦宏慧、吴萍177*****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芦宏慧、吴萍

电 话:  177*****868

 

标签: 铅酸蓄电池 公交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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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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