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邀请公告

询价邀请公告

询价邀请公告
宣汉县人民检察院,拟对宣汉县人民检察院创建国家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根据《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的规定,本项目供应商产生方式为询价邀请公告。
一、项目编号:无
二、采购项目名称:宣汉县人民检察院创建国家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项目简介:本次采购拟对宣汉县人民检察院创建国家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有关具体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询价文件“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六、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本项目询价通知书自2024年5月22日起至2024年5月28日止9:00-17:00(北京时间)在宣汉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124办公室领取。
询价资格不能转让,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获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名称一致,响应文件上的采购项目编号应与本项目询价邀请公告一致。
七、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方式:供应商必须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本项目的响应文件提交到评审现场。未按时递交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采购人将拒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9日08:30(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宣汉县人民检察院二楼会议室(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石岭大道942号),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活动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5月29日08:30(北京时间)在询价地点开启。
十、询价活动地点:宣汉县人民检察院二楼会议室(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石岭大道942号)。
十一、本询价邀请公告在宣汉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宣汉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石岭大道942号
联系人:聂文波
联系电话:(081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