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实训室设备招标公告第三次第1包

污水处理实训室设备招标公告第三次第1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污水处理实训室设备

二、项目编号:2023-JH03-W102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真空式生活污水收集装置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1

合同签订后10个月完成生产及安装交付

交货地点为上海市宝山区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一

1

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二

1

黑灰水收集装置

1

固体垃圾处理装置

1

焚烧炉

1

净油机装置

1

油污水处理装置

1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最高限价:225万元;

3.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完成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网址:www.plap.mil.cn)。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 年5月22日至5月29日,每日上午 08 : 00 至 11 : 00 ,下午 15 : 00 至 17 : 00。

(二)申领地点:网上。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完成供应商管理系统注册的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因故未能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联系我部获取采购文件,申领采购文件时提供情况说明,详细说明未及时注册原因,并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登记,否则不予通过资格性审查。)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yyy189*****382@163.com 。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 年6月13日 08 时 3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6月13日 09 时 00 分。

(三)投标地点:上海市虹口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因单位门岗管理要求,投标供应商需于投标前一日1200前将所有参投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向采购机构受理报名人员网上备案。因未提前报备导致无法正常参加投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 年6月13日 09 时 00 分。

(二)开标地点:上海市虹口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发售联系人:叶助理;移动电话:189*****382

采购文件疑问联系人:闫助理;办公电话:021-********;移动电话:132*****205

传真:021-********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干事

办公电话:021-********

移动电话:189*****261

2024年5月22日

af******附件1.pdf

,宝山区,上海市,虹口区,上海

标签: 理实训室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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