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无纸化党组会项目招标公告
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无纸化党组会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无纸化党组会)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审核编号:林财采-W-【2024】30号
项目名称: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无纸化党组会)项目
项目编号:GZFCG202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预算:人民币*******.83元(大写:贰佰壹拾叁万叁仟肆佰壹拾陆元捌角叁分)
最高限价:人民币*******.83元(大写:贰佰壹拾叁万叁仟肆佰壹拾陆元捌角叁分)
采购需求:1套法院数字审委会系统(含语音识别)、1套包含3个摄像头的录播系统、27席位的无纸化办公显示系统、1套会议室中控系统,1套包含4个吸顶音响、2套壁挂音柱设备的会议室扩音系统及相应的会议室装修改造和会议桌采购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2.4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执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6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7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进口产品;
2.9.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不限制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10.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3日00时00分至2024年05月3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及方式: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ggzy.xizang.gov.cn)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登录,网 址:ggzy.xizang.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刊载,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介。
2.供应商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供应商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上传,不得使用电脑打字输入,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3.因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供应商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投标保证金采取线上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供应商在关注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即可线上缴纳投标保证金(根据招投标系统平台推荐的选择其中一种可以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平台)。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进行单位注册、完善资料等工作,并依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要求办理 CA(数字证书),以便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及规范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其交易平台(系统) 要求为准,如遇网站、系统平台、CA 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http://ggzy.xizang.gov.cn/fwzxlx/*****.jhtml)进行咨询。
6.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开标时我公司发起解密后供应商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工作,供应商未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供应商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解释。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和谐路5号
联系人:达娃次仁
联系方式:183*****141(请于工作时间联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育才西路林芝利源大酒店一楼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83*****534(请于工作时间联系)
3.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83*****534(请于工作时间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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