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通告冯通梧
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通告冯通梧
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通告
我局正受理冯通梧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东方国用(八所)字第2903号〕地籍调查事宜。该宗地位于东方市永安西路北十一巷支三巷,土地面积为96.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经实地调查,该宗地四至为:东至三米路,南至冯通梧,西至苏照银,北至三米路,坐标为:J1(X*******.089、Y******.565),J2(X*******.716、Y******.956),J3(X*******.130、Y******.419),J4(X*******.382、Y******.711)。
凡对该宗地权属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及有效证明材料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送至我局自然资源确权岗,逾期未提出异议,我局将按规定为该宗地出具宗地图。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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