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阿石榴红·优秀文艺作品交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阿石榴红·优秀文艺作品交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浙阿石榴红·优秀文艺作品交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3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集KPXZCY2024-*****

项目名称:浙阿石榴红·优秀文艺作品交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浙阿石榴红·优秀文艺作品交流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元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甲乙双方按合同自行约定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备有效经年检的五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提供社保缴纳证明(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
(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1 年—2023 年任意一年)(成立时间超过3个月不足1年的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无需提供此项内容)
(5)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系统(http://www.ccgp.gov.cn/search/cr/)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系统(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供应商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2日至2024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3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6月03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柯坪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柯坪县柯坪镇团结路1号

联系方式:0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阿克苏泓泰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柯坪县柯坪镇和谐小区3-16门面

联系方式:199*****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子葳

电 话:199*****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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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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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泓泰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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