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食堂饮食物资采购食用禽蛋、蔬菜磋商公告第三次

太原理工大学食堂饮食物资采购食用禽蛋、蔬菜磋商公告第三次

项目概况
太原理工大学食堂饮食物资采购(食用禽蛋、蔬菜)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华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6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A-TYLGFGZB2024-101-3
2.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食堂饮食物资采购(食用禽蛋、蔬菜)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00万元。
5.最高限价:200万元。
6.采购需求:
本磋商项目共1包,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磋商文件的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功能描述

备注

1

食用禽蛋

1

符合强制GB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标准,具有禽蛋固有的光泽,组织形态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壳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无杂质,不得有血块及其他组织异物。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交货地点

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虎峪校区、柏林校区和明向校区

款项支付

1、实行月结方式进行结算,经采购人验收,每批所供物资质量均达到相关质量标准,且认真履行服务承诺,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确定的综合执行单价乘以当月实际供货量计算的实际结算费用开具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上月费用。否则,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支付当月剩余费用。

2、综合执行单价计算办法

综合执行单价=基准价×折扣

基准价的确定:采购人组织询价组,以太原市或榆次区大型批发市场三家及以上非合作供货商处采集价格的平均价(含税),作为本询价周期的基准价。

成交供应商如对采购方确定的基准价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证明材料。采购方可视情况,重新组织询价。

注:

1.询价周期为每7日一次。

2.询价周期内如有以下3种情况,成交供应商与采购方可共同协商,重新组织询价。

(1)如市场批发价格上涨幅度超过10%,由成交供应商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采购方进行审批后,重新组织询价。

(2)如市场批发价格下跌,采购方有权立即重新组织询价。

(3)如遇国家政策变化发生价格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

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

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如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认真履约且无任何违约,合同履行期限满,以支票、汇票、本票提交的,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扣除违约金(如有违约)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以保函形式提交的,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退还履约保函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向出具保函的机构提出索赔(如有违约)或将保函原件退还给供应商(如无违约)。

注:以保函形式提交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1.须提供见索即付保函或独立保函。

2.保函失效日:应为免费配套服务期满后30日。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服务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技术要求。

相关政策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按照采购人每次订单要求的供货时间,将订单内物资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货物的装卸、摆放,达到技术验收质量标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近三年内在太原理工大学小额采购竞价平台无违规处罚行为;

8.本采购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要求

8.1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动物饲养企业,需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为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须提供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文件。
8.2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在2024年2月2日本项目磋商活动中被确定为同类物资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9.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参加;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1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2按下列格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开启时间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基本户开户行


开户行账号


承办人姓名


电子邮箱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须提供以上资料一套,复印件均加盖供应商公章)
2.时间: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地点:华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4.方式: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4.1现场获取: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携带“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到本文件指定地点获取磋商文件。

4.2远程获取:将所有“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原件扫描打包发至邮箱(邮箱:sxha_gd@163.com),并电话(133*****479)告知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获取。

4.3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其提交的磋商文件无效。

4.4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邮箱发送获取磋商文件资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5.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会议室
3.未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6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公告有异议时,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理工大学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联系方式:0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联系方式:133*****479182*****694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田勃
电 话:035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娟、张宏、李莉
电 话:133*****479182*****69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饮食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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