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CT机项目、齐齐哈尔市 中医医院连续性血液净化装置(进口)项目、齐齐哈尔市红十字中心血站核酸实验设备(进口)项目 谈判公告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齐齐哈尔市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CT机项目、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连续性血液净化装置(进口)项目、齐齐哈尔市红十字中心血站核酸实验设备(进口)项目(本项目原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招标编号QSGK2016-068公招失败后,由采购单位申请经财政局行政审批办审批转为竞争性谈判)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谈判文件中采购需求已经过采购单位审核确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CT机项目、齐齐 哈尔市中医医院连续性血液净化装置(进口)项目、齐齐哈尔市红 十字中心血站核酸实验设备(进口)项目 1.2项目编号:QSTP2016-048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采购预算:见下表(各标段超预算报价为无效投标) 1.5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本项目共分3个包,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单位:人民币元) 标段 | 项目名称 | 预算(元) | 采购单位 | 1 | CT机项目 | 2,450,000.00 | 齐齐哈尔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 2 | 连续性血液净化装置项目 (进口) | 620,000.00 | 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 | 3 | 核酸实验设备项目(进口) | 2,000,000.00 | 齐齐哈尔市红十字中心血站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2具备该项目经营资质的供应商(由谈判小组评定); 2.3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如下相关资质文件原件(资格性检查); 2.3.1营业执照; 2.3.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2.3.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2.3.4银行开户许可证; 2.3.5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2.3.6项目具体要求的其他相关资质文件(符合性检查); 说明: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评审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3、本项目依照最低评标价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大学生创新及支持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的相关政策(“中小企业、大学生创新声明函”格式及相关扶持政策详见谈判文件第二、四部分) 5、报名方式:本项目无需报名,直接参与。 6、谈判文件的获取及质疑 6.1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06月23日至2016年06月27日 6.2文件获取方式:拟参加本项目谈判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在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自行下载。 6.3网址:http://www.hljcg.gov.cn/ 6.4谈判公告及响应文件的质疑时限:谈判公告6.1响应文件获取时限内以书面形式质疑有效,逾期交易中心不再受理。 6.5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澄清等信息将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分网官方网站,请潜在供应商关注网站信息,交易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7、竞争性谈判 7.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6年07月04日14时00分; 7.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谈判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7室; 7.3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谈判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8、采购人 9、集中采购机构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0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