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定点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珲春市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定点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珲春市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定点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YCZX-C0824
????项目概况
????珲春市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定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珲春宇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珲春市世纪公馆4号综合楼4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6月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X-C0824
2.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4]-*****
3.项目名称:珲春市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定点采购项目
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预算金额:*******.00元(此金额为预算金额,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报价方式为折扣系数。);
7.采购需求:选取1家供应商对珲春市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定点供应,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供货能力;
(3)财务状况良好,供应商需提供近一年(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若供应商为2024年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即可;
(4)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请于2024年5月23日至 2024年5月29日,每天上午8:30 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珲春宇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珲春市世纪公馆4号综合楼401室);
3.方式:执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珲春宇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珲春市世纪公馆4号综合楼401室)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4.售价:磋商文件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6月4日 13时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开标室(地址: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6月4日 13时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开标室(地址: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采购人信息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磋商保证金或保函,磋商保证金1.4万元;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4.*参加报名供应商须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ybggzy.com/),注册账号、领取CA锁、完善相关信息并确认登录。已经注册过的供应商不需要重复注册,联系电话:156*****467
5.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珲春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珲春市渤海大街1号
联系方式:张金鹏04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珲春宇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珲春市世纪公馆4号综合楼401室
联系方式:张瑜 04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瑜
电   话:0433-*******

标签: 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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