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第一中学特立体艺馆炎陵县第一中学体艺楼建设项目工程监测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合同公告

炎陵县第一中学特立体艺馆炎陵县第一中学体艺楼建设项目工程监测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合同公告

炎陵县第一中学特立体艺馆(炎陵县第一中学体艺楼)建设项目工程监测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3日

建设单位:炎陵县第一中学(甲方)

监测单位株洲众诚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炎陵县第一中学特立体艺馆(炎陵县第一中学体艺楼)建设项目基坑、边坡支护工程进行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工程标准、规范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做好本项目的监测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委托监测工程的概况

1、工程名称:炎陵县第一中学特立体艺馆(炎陵县第一中学体艺楼)建设项目基坑、边坡支护监测工程

2、工程地址:炎陵县第一中学校园内(原湘山电影院)

3、工程规模及概况:基坑面积约2000平方米,基坑深度1.9米,边坡255米,边坡高度4--15.4米。

4、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炎财采计﹝2024﹞******

5、委托代理编号:HNFD-CLCG-2024-009

第二条:监测项目及依据

1、监测项目:炎陵县第一中学特立体艺馆(炎陵县第一中学体艺楼)建设项目基坑、边坡支护工程监测

2、监测评价标准: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2009)等相关标准。

第三条:监测内容、监测时间

1、监测时间: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工日期起算,监测至基坑回填结束暂定时间为4个月,永久性边坡支护项目竣工后,两年内每月监测一次。监测报告提交纸质原件 四份,电子版一份,且报告具有合法合规性,(分基坑、边坡支护竣工、主体竣工、全程三阶段出具报告),

2、监测内容:按工程图纸设计要求进行监测,包括但不限于水平、竖向位移基准点、坡顶水平位移监测、坡顶竖向位移监测、锚索应力监测、地下水位监测、周边建筑物沉降监测、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第四条:监测费用及支付方式

1、监测费用中标价计人民币:¥******.67元(大写:陆拾贰万捌仟柒佰捌拾伍元陆角柒分),最终结算金额按投标报价单价与工程量清单审计结算为准。

2、监测报酬支付方式和时间:

(1)、监测服务费按工程同步实际进度拨付:完成基坑边坡支护工程,支付合同价的55%;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5%;工程竣工验收之后,服务两年期满,同时监测服务费完成结算审计,按监测服务费结算审计金额无息一次性付完剩余监测服务费

(2)付款前,乙方须向建设单位开具与支付价款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第五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及其技术人员应具备合法适格的资质及专业技术水平,应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技术规范、标准及监测工作程序进行监测,保证监测结果的公正性、科学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

2、乙方应对甲方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严格保密,维护甲方的利益。

3、对甲方提出的有关监测结果的疑问,乙方应及时进行解释、复核。

4、乙方应及时对监测合同范围内的基坑(或边坡)有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进行预警,并及时书面告知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监测费的10%作为违约金;若监测工作已进行了一半以上,则甲方须据实向乙方支付监测费。

2、甲方不能及时提供有关资料而影响乙方工作的,乙方的监测报告交付时间相应顺延。

3、乙方单方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除返还甲方已付的监测费外,另向甲方支付已付监测费的 30 %作为违约金。

4、乙方递交的监测报告必须具有公正性、科学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因乙方提交的监测报告不具备以上性质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方与乙方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 捌 份,,甲方 伍 份,乙方 叁 份。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

4、订立地点: 炎陵县第一中学

委托方(甲方):(盖章) 受托方(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分管领导: 委托代理人:

工程现场管理人:

在场人:

主管单位(盖章): 乙方公司地址:炎陵县

霞阳镇霞阳路112号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农行炎陵支行

分管领导: 银行账号:181*****040******

工程管理人:

2024年3月28日 2024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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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工程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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