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稽查局办公大楼外墙修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第二稽查局办公大楼外墙修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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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办公大楼外墙修缮改造工程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 GPCGD16C108GC108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办公大楼外墙修缮改造工程
三、采购预算:67.816001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办公大楼外墙修缮改造工程 ,具体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报价供应商资格:
1、报价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 报价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4、报价供应商以及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已办理项目所在地的诚信档案登记手续,并在有效期内(投标时提供网络打印页)。
5、 报价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资质条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注:按建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6、报价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或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证书复印件,须提供人员以上相关证书、身份证、毕业证、2015年7月以来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7、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投标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证书复印件。
8、拟派施工管理架构人员设置必须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外,还须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建筑施工(或装饰施工)高级工程师职称)、装修类专业工程师2名(建筑施工(或装饰施工)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1名、施工员2名(岗位证书)、质检员1名(岗位证书)、材料员1名(岗位证书)、资料员1名(岗位证书),拟派的施工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提供拟派人员以上相关证书、身份证、毕业证、2015年7月以来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及电话查询路径。
9、提供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11、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复印件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1. 投标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见附表);
2. 按“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供资料,如有要求原件核对,提供原件核对;
3. 报名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到现场接受资料的原件复核。
本项目须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详见用户需求书内容,到场人员要求:省政府采购中心踏勘凭证、踏勘人员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6月23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20日14:30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1室
九、磋商时间:2016年7月20日14:30
十、磋商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1室
十一、本次采购的磋商保证金为:13108元。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黄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6279 1652 电话:
传真:8317 7411 传真:
联系地址:越华路118号之一810室 联系地址:
邮编:510030 邮编:
QQ:********33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6月
提交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盖章):
审核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人授权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资料
人员签名:
投标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报价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提供复印件原件核对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项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原件
3
报价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提供复印件,原件核对
4
报价供应商以及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已办理项目所在地的诚信档案登记手续,并在有效期内(投标时提供网络打印页)
提供复印件
5
报价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资质条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提供复印件;原件核对或提供二维码
6
报价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或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证书复印件,须提供人员以上相关证书、身份证、毕业证、2015年7月以来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提供复印件原件核对
7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投标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证书复印件
提供复印件原件核对
8
拟派施工管理架构人员设置必须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外,还须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建筑施工(或装饰施工)高级工程师职称)、装修类专业工程师2名(建筑施工(或装饰施工)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1名、施工员2名(岗位证书)、质检员1名(岗位证书)、材料员1名(岗位证书)、资料员1名(岗位证书),拟派的施工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提供拟派人员以上相关证书、身份证、毕业证、2015年7月以来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及电话查询路径
提供复印件原件核对
9
提供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提供复印件原件核对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提供复印件原件核对
11
拟派项目负责人报名签到。
身证证原件报名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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