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罗龙沐湾核心区3040亩土地招租公告
佛罗龙沐湾核心区3040亩土地招租公告
乐东黎族自治县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佛罗龙沐湾核心区3040亩土地招租公告
为盘活国有资产,我司拟将位于佛罗龙沐湾核心区的3040亩土地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土地概况:土地位于佛罗龙沐湾核心区约3040亩,其中可用于种植哈密瓜等农作物土地约1675.68亩(因历史原因农户占用约1600亩),海防林约1364.32亩(需按照海防管护要求进行管理)。
二、租赁期限:政府委托县旅游公司管理期限内,原则上不超过18年。
三、租赁价格:租赁价格包含可种植哈密瓜地块的租金以及海防林的收益分成,以面见洽谈为准。
四、付款方式:承租方应在签订合同后15日内支付第一年租金,以后在下一年租期开始前15日内支付土地租金及上一年租期椰子收入分成。
五、承租人责任:1、清退责任。承租人自租赁合同生效起,一年内负责清退所有占有耕地的农户,有关补偿费用由承租人负责,如一年内政府推动其他项目涉及需要该地块,租赁合同立即终止,政府按有关规定收回该土地;2、缴纳押金。承租人需向招租人缴纳300万元的押金;3、海防林租赁。若海防林租赁中标人不是原种植管理人,则中标人需向原种植管理人补偿种植有关费用;4、管理责任。承租人负责租赁地块内的垃圾清理、监守非法挖沙取土、绿化、非农建设、风貌管控等工作,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负责。
六、特别告知
(一)本次招租以现状招租,可种植哈密瓜地块1675.68亩中存在被农户占用的情况,涉及被占地1600亩,被占率95.5%。海防林区域约1364.32亩,按海防林管理要求进行管护,原承租人已种植椰子林。
(二)土地使用一年后,政府如需收回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非农建设),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解除合同。
(三)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协调农户无偿净地退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赔偿)、争议土地处置费用、诉讼费等。
(四)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五)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洽谈为准。
七、声明
本公司发布本公告旨在邀请意向承租方参与上述招租活动,本公告不应被视为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或者合同。
八、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23日-2024年5月31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咨询人及联系电话:张光,188*****936
(四)报名地址:乐东县抱由镇“三馆合一”文化中心2号楼。
(五)需提交材料:
1.自然人报名:本人身份证正反面、个人征信报告;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报名:企业征信报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意向方可与我司联系进行土地现场踏勘,时间截止为2024年5月28日。
乐东黎族自治县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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