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昌大道(西外环路-屯河路)街景综合整治-道路交通工程(施工第八标段)招标公告
乌昌大道(西外环路-屯河路)街景综合整治-道路交通工程(施工第八标段)招标公告
一、 | 招标条件 | |||||||||||||||
昌吉市乌昌大道(西外环路-屯河路)街景综合整治-道路交通工程已经由(昌市发改投资[2016]549号)备案。招标人为昌吉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昌吉市乌昌大道(西外环路-屯河路)街景综合整治-道路交通工程(施工第八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77.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昌吉市 | ||||||||||||||||
2.工程规模:项目西起西外环路,东至屯河路,与世纪大道、中山路、青年路、长宁路等16条道路相交,全长6568.91米,本标段为道路交通标志牌工程,其中包含交通标志牌的拆除、新建及移位利用。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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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需要项目负责人 | ||||||||||||||||
四、 | 投标报名 | |||||||||||||||
1.报名时间:2016/6/2410:00:00至2016/6/2820:00:00。 | ||||||||||||||||
2.报名地点:网上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1.领取时间:至。 | ||||||||||||||||
2.领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 ||||||||||||||||
六、 | 其他说明 | |||||||||||||||
1、凡是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4日10:00时—2016年6月28日20:0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编码为:CJ********保证金金额为:5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6年6月24日10:00时—2016年6月28日23:59),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账户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92,帐号:********8696),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投标单位请于2016年6月29日10:00—2016年7月3日20:00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费每份1000元。 | ||||||||||||||||
七、 | ||||||||||||||||
八、 | 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昌吉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 | 马元 | 联系人: | 冯潇 | |||||||||||||
电话: | 189*****199 | 电话: | ****-*******/177*****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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