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普光采气厂D408地面集输项目等光传输系统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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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普光采气厂D408地面集输项目等光传输系统等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3日浏览量:0
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操作,请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普光采气厂D408地面集输项目等光传输系统等(招标编号:NWZ******-3409-******)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光传输系统等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工业级光收发器\10/100M RJ45/FC 7.000
2 交换机\千兆以太网 88Gbps 35.7Mpps 12 三层级 10/100/1000Mbps 1.000
3 光电转换器\4个千兆光口20个百兆光口带单模模块 机架式 1.000
4 网络管理系统\含机柜,交换机,模块,跳线等 1.000
5 光传输管理系统\24口 1.000
6 安防监控系统\200万像素 5点 1.000
7 周界安防系统\含视频监控系统,周界入侵报警系统,门禁系统,防冲撞装置系统 1.000
8 标准机柜\800x600x2000mm 1.000
9 单模单纤光纤收发器\百兆1光2电 FC接口 1.000
10 控制键盘\DS-1600K 1.000 PC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结果为有效。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累计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通信系统的业绩合同,上述通信系统必须包含光传输系统、工业以太网系统、周界防范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或设备中任意一种。其中至少有一个不低于100万元的合同(所有合同均需提供复印件,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以上发票均须通过供应商发票管理和验真系统提交)。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①所提供的设备及各种工程附件必须为截止开标日期一年内生产的;②完全满足技术规格书及交货期要求。③设备到货后无法满足技术要求的,接受无条件退货及有关追责处理。 (2)本项目进行分项及总金额最高限价控制,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主要设备(工业以太网系统、光传输系统)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须加盖生产商公章,原件备查),需书面承诺提供的通信系统等相关设备必须与已建成相关联的通信系统实现无缝连接和相互兼容。 (4)投标的周界防范系统须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认证的委托检验报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5月23日10时40分 至 2024年5月28日18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重庆招标中心,联系人华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6月5日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6月5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对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购买招标文件后,按上述方式尽快提出。

7.投标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不能代替公章使用。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2.仅在出现法律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相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3.对评标中出现异常报价情形的,两家及以上投标人投标总价差异在0.5%以内,且20%及以上的分项报价差异在1%及以内的,视为投标报价异常接近,对确认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视为串标;对投标人分项报价相似或投标总价异常接近,无法合理解释报价组成的投标予以否决。 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商务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分项报价表“导入文档”功能将报价表(含招标文件报价料表或清单)导入商务投标文件中。同时为提高评审效率,开标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需提供报价表EXCEL版(不得改变招标文件料表所列物资顺序,且开标时间前不得发送,否则后果自负),发送至邮箱wzhuay@sinopec.com,报价表命名(公司名称+招标编号),该EXCEL版报价表仅为方便计算使用,不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其内容应与导入到商务投标文件中的报价表一致。 5.投标发票重要补充说明: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发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业绩等,均需要按招标文件“投标发票要求”上传引用,超5年的发票也需要按招标文件“投标发票要求”所述原则上传引用。 6.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7.如招标文件未做特别要求,投标人仅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自有人员及证书不得提供其他公司人员信息,自有人员需提供对应的社保证明,如无法提供社保证明,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招标中心

联系人: 张冉 联系人: 华扬

电 话: 134*****351 电 话: 023-********

电子邮件: 134*****351@qq.com 电子邮件: wzhuay@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年 5 月 23 日


提示
,重庆,重庆,公安部

标签: 光传输 采气 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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