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麓谷街道办事处:广告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岳麓区麓谷街道办事处:广告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根据《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新财发[2023]16 号)精神,按同一财政年度内需重复采购的零星货物、服务、工程等项目,由财政所预估年度总预算,由党政办进行统一采购程序,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经初步核算,预计广告服务将达到70.13万元,按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统一采购。以实际发生数量进行按时结算。
服务内容:按采购人要求完成设计、制(定)作、运输安装、加工等服务,广告制作内容主要包含喷绘、写真、展架、易拉宝、宣传栏、锦旗、车贴、亚克力立体字、文化墙制作、灯箱、围挡、画架展架、广告排版/设计、印刷品等,运输、安装、拆除等,要求满足相关规范和采购人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书》及广告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控制价清单明细表。
二、相关标准:1、符合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
2、本项目所要求执行的标准规法、技术标准等;
3、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
三、技术规格: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广告设计、制(定)作、运输安装、加工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书》及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清单明细表。
服务期:1年
交付时间:委托单位发出委托要求后,服务单位必须在2小时内响应,无特殊情况,除复杂的广告任务之外,48小时内必须服务到位。
交付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麓谷街道办事处,以采购人通知的送货地点为准。
五、服务标准:1、服务单位负责长沙市岳麓区麓谷街道办事处广告业务,委托单位发出委托要求后,服务单位必须在2小时内响应,无特殊情况,除复杂的广告任务之外,48小时内必须服务到位。安排有专门承接业务的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劳动合同)上门服务,成品必须送货上门。
2、成交供应商需承诺(承诺书的格式自拟)在合同签订后安排工作人员1-2名,为采购人业务提供全程对接服务,在单位业务量大的情况下,优先保证采购人项目按时按量到位。
3、拟选定的中标服务单位有专人负责与各单位进行业务对接,并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并开展相关工作,且能做到随叫随到。如遇到紧急工作任务,能配合加班等相关工作。
4、监督检查及处理
(1)麓谷街道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单位进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服务单位按期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必要措施,直至取消服务单位的服务资格。服务单位均取消服务资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重新组织招标。
(2)服务单位须按季度向委托单位报送服务报表,并同时附报结算清单及业务开展的相关附证材料(如现场照片等),以供委托单位按时结算。
5、保修期内售后服务情况
(1)质保期: 1年,终身维护。
(2)免费保修:质保期内免费保修,质保期后保证合理的价格提供备件和保养服务。
6、在服务期间所有安全事故及由此造成的财产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六、验收标准:1、委托单位在收到服务单位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2、在验收过程中或质量保证期内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服务单位应负责按照委托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3、委托单位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4、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纸张以及服务须符合行业质量标准、用纸、印装质量稳定,无污垢,无墨点,无缺页,无破损,不透色。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质量不达标,少印、错印、图文不清等质量问题,采购方有权要求中标方重新制作,因此造成的全部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5、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七、其他要求:1、委托单位按季度向服务单位进行按实结算,集中支付相应期限内的相关费用。(服务单位应出具有效的发票用于结算)
2、服务单位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设计、原材料采购、制作、运输、安装等事项,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上架、安装、调试等,由于搬运、装卸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服务单位承担,直到委托单位验收合格为止。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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