纬三路凌空路-华洲北路新建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纬三路凌空路-华洲北路新建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1702PD0173 | 标段号: | C01 | ||||||
招标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房管办事处) |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新德西路100弄17号 | ||||||||
招标项目名称: | 纬三路(凌空路-华洲北路)新建工程 | ||||||||
建设地点: | 本次实施的纬三路西起凌空路,东至华洲北路,道路全长约690米,规划红线宽度2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 ||||||||
工程规模描述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本段纬三路是浦东新区川沙镇城东社区内一条东西向道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24m。本段纬三路道路北侧为在建川东河,道路南侧为在建D06B-08地块征收安置项目及已建川沙中学。 本次纬三路新建工程范围西起凌空路(桩号K0+000.000),东至华洲北路(桩号K0+679.292)路线全长679.292m,红线宽度24m。 | ||||||||
工程总投资: | 2384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1948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53元人民币(1878.******万元) | ||||||||
施工工期: | 365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 | ||||||||
投标条件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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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上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是 联合体/分包预留:须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40%。 注: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3. 其他:1)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投标单位不存在违反《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2020]26号)附件4“浦东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操作办法”规定的失信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且在信用中国(上海浦东)网站公示的(注:行政处罚以2022年1月1日(含)后为准,之前行政处罚不纳入否决)。查询路径为:信用中国(上海浦东)-信息公示-双公示-行政处罚;查询网站链接http://www.pudong.gov.cn/shpd/xypd/******/******002/******002001/ (2)投标人不存在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浦东新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内的。(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 是 | ||||||||
投标人筛选: | 本标段招标人将采用投标人筛选 (1) 筛选条件:2 ①投标人的信用要求:无 ②行政处罚:近两年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受到行政处罚不得超过0项的; ③行贿犯罪记录要求:近两年投标人企业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针对本企业的行贿犯罪记录网上查询打印页面); ④未列入下列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 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投标人名单:无 注:近两年是指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往前推算两年。 (2)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筛选条件的,招标人不发售招标文件; (3) 经筛选入围的投标人少于15人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5月23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5月28日 00时00分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br />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仲易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周老师 | 联系电话: | 152*****730 | ||||||
公告备注: |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得小于投标有效期。(基本户证明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加盖基本户开户银行业务章的证明材料) 2、投标保函原件的扫描件及开户许可证明须放在投标文件第二章第十九节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6月13日 10时00分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市场管理站 |
标签: 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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