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拉木县聂拉木镇乡村温室大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聂拉木县聂拉木镇乡村温室大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DZB-RKZFJ-NLMXXCWSDP1607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聂拉木县聂拉木镇乡村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已由聂发改【2016】93号批准建设,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聂拉木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聂拉木县聂拉木镇乡村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2.2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新建聂拉木镇乡村温室大棚100座,总建筑面积为9960平方米,含大门、院内道路、挖填方及相关附属工程.

2.3 招标范围:同建设规模。

2.4 建设地点:日喀则市聂拉木县。

2.5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资金,已落实。

2.6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623日至20166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至12:30时至下午3:30至5:30时,前往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日喀则市雅喜阳光小区12-1号)报名。

4.2 凡有参加投标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公司留存)到上述地点报名: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

(4)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企业近三年完成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明材料);

4.3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85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提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时间、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聂拉木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西藏日喀则市雅喜阳光小区12-1号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戴诗薇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3日









标签: 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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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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