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年的征求意见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年的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合格投标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
三、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2024年5月28日16时30分前(节假日除外)递交。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49室政府采购部。
3、意见接收机构: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4、联系人:徐女士/ 陈先生
5、联系电话:0575-********/********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5月23日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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