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2024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第一批建设监理
盱眙县2024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第一批建设监理
盱眙县2024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第一批)建设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盱眙县2024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第一批)已由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水利厅 苏财农【2023】9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以上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资金)和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的通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中央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盱眙县水库移民扶持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淮安佳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盱眙县2024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第一批)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盱眙县2024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第一批)包括桂五镇桂五社区美丽移民乡村建设工程、桂五镇水冲港村美丽移民乡村建设工程、古桑街道磨涧村美丽移民乡村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桂五镇桂五社区美丽移民乡村建设工程:塘坝整治9面,塘坝面积合计约85.5亩;河道整治0.8470km;拆建电灌站1座,维修改造电灌站2座;Φ60 涵闸1座,Φ40 涵闸5座,Φ40 放水涵出口维修1座,Φ30 放水闸改造1座,滚水坝(1.2m 高)1座,拆建沥青道路(5m 宽) 0.87 km,新建混凝土道路(3.5m 宽)2.893 km ,新建道路配套便民桥2座。
(2)桂五镇水冲港村美丽移民乡村建设工程:1)排水沟整治1千米,底宽2米,深2米,坡比1:1.5;2)新建入户道路500米,宽2.5米。
(3)古桑街道磨涧村美丽移民乡村建设工程:1)清水坝一级站引河整治0.75千米,底宽30-50米,深7米,坡比1:2;2)古桑街道防汛仓库拆建,起重设备,场地硬化;3)湖东组排水沟整治1.2千米,底宽1.5米,深2米,坡比1:1.5;4)湖东组新建便民桥1座,B5.5*L12米;5)主干道拓宽整治1千米,宽4米。
总投资额参考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约2600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监理招标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盱眙县2024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第一批)建设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监理服务期:18个月,包括项目施工期6个月及缺陷责任期12个月,电子投标文件暂按540天填写
质量目标:施工质量合格,监理符合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21年5月1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水利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021年5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担任(1)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或水利工程副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发包人签字并盖章)】。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②项目总监在投标时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总监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目前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f)符合《淮安市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淮水基〔2018〕27号)第十条“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县)区级行政区域内最多可在两个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项目上任职”。
备注:拟任项目总监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总监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总监视为有在建工程。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7)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④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总监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总监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提供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退休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实行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请拟投标单位于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6月14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操作手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水利工程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孙女士,电话:**********。投标单位CA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及技术支持:陈先生,电话:0517-********)。
5. 踏勘现场及标前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7日10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6.2.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淮安水利网上发布。
8. 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7.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8.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9.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10.社会保险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11.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规定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初步设计批复概算的100%,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8.4分值构成
业绩7分;监理技术文件52分;投标报价20分;其他因素(资源配置)21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4(1) | 监理业绩 | 7 | |
1 | 企业业绩 | 4 | 投标人2021年5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单项合同总投资额在18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有1项得2分,最高得4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
2 | 总监业绩 | 3 | 2021年5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单项合同总投资额在18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有1项得1.5分,最高得3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
2.2.4(2) | 监理技术文件 | 52 | |
1 | 监理工作大纲 | 8 | 监理大纲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8 | 工程进度、投资、质量、安全控制方案可行,动态管理措施强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7 | 现场组织协调方案好得7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6 | 有完善的监理工作制度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6 |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资料归档制度完善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6 | 对本工程技术关键、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6 | 针对技术关键、重点、难点提出好的监理实施意见和控制措施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5 | 对本工程提出好的技术建议得5分,没有不得分。 | ||
2.2.4(3) | 投 标 报 价 | 20 | 最高投标限价为初步设计批复概算的100%,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投标报价与最高投标限价相比: ①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得基本分15分; ②每下浮0.8%,在基本分15分基础上加1分,最高加5分(即初步设计批复概算的96%得20分)。不足1%的按内插法计算。 |
2.2.4(4) | 其他因素(监理资源配置) | 21 | |
1 | 专业配置 | 12 | 1、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含总监)具有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不少于3人(其中水利工程1人、水土保持工程1人、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1人)得6分;每专业少1人扣2分,最低得0分。 专业以注册证书为准,同一人只计一个专业得分。 2、监理员必须具有相关学历或注册证书(水利工程类2人、房屋建筑类1人,专业以注册证书或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且与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兼任),有1人得2分,最高得6分。 上述监理人员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近6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方可得分。 |
2 | 人员素质 | 3 | 监理人员(不含总监)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名得1分;最高得3分。 |
3 | 年龄结构 | 2 | 25周岁以下和60周岁以上的监理人员不超过2人得2分,每超1人扣1分。 |
4 | 仪器设备 | 2 | 具备满足工程监理工作需要仪器(如:经纬仪、水准仪、焊接检验尺、混凝土回弹仪、游标卡尺、钢卷尺等),提供承诺书及仪器图片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
5 | 检测试验 | 2 | 检测试验安排合理、满足工程需要,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备注:凡与评标、评分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9.其他内容
9.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9.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淮安水利网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盱眙县水库移民扶持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址: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1715室
联系人:杨科长
联系电话:0517-********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佳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盱眙县佰亿财富广场302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17-********
标签: 水库移民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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