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海县溪南美食广场工程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宁海县溪南美食广场工程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县审计局:
根据宁申投报[2020]2号审计报告要求,我单位对宁海县溪南美食广场工程预算执行审计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现将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于工程建设管理方面问题
1、未及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该项目是我县2012年重点实事项目,由县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进行立项、工程招标等工作,具体工程由县住建局代建,项目于2012年11月15日开工建设,开工前向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办理了质量、安全提前介入监督手续。2014年2月为增大有效资产,提高融资能力,由县城投集团下辖县恒升建设有限公司(即我单位)对项目用地进行挂摘牌,该项目投资建设主体调整为我单位,之后由我单位补办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相关报批手续。今后,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建设工程管理相关规定,规范项目工程建设管理行为。
2、存在重复测绘现象
该项目自工程建设、竣工验收、权证办理、出租等环节进行了多次测绘,如测量定位放样、征地面积测绘、房屋面积测绘、竣工测绘、规划验收测绘、不动产登记、证证变更等等,由于项目工程由县住建局负责管理,土地征收由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负责、后续权证办理、房屋出租则由我单位负责,各单位之间存在信息不通,造成有些测绘工作重复,费用多计现象。今后,我单位将增强各部门之间信息联通,确保资源共享。
3、部分合同和签证单无签订日期
今后,我单位将对合同、工程签证单的签订日期加强管理,确保项目工程管理规范有序。
4、视频监控工程未及时进行竣工价款结算
视频监控工程于2021年3月11日完成竣工结算,竣工结算造价10.2326万元。
二、 对于工程财务管理方面问题
1、暂估支出未结转
待县财政局委托的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出具财务决算报告后,再对该项目支出金额进行调整。
2、未及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
该项目于2020年9月份已向县财政局提交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并已委托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项目审核,目前进行审核中。
今后,我单位加强已竣工项目后续管理,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结算相关规定,及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
三、关于绩效管理方面问题
溪南美食广场项目于2016月2月全面建成后,根据县政府关于早日打造城南“夜光经济”,加快培育城南商业氛围等要求,我单位于2016年11月通过公开采购招标方式,对溪南美食广场进行整体拍租。承租方中标并签订租赁合同后,发现广场周边存在东侧福泉路破损严重、污水无法排放、燃气管道未通、停车位紧缺、房地产权证未办理等情况,认为严重影响其招商及运营工作,强烈要求调整租金起算日、延长租赁期限,并又提出对美食广场进行扩建及外立面改造,以提升建筑品质,改善该区域城市形象。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而耽搁了较长时间,加上市场经济环境影响,承租方以此一直拒绝支付租金。
我单位在多次与对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于2020年3月向县法院提起诉讼。经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事由的研判,认为我单位在招标时项目及周边环境有瑕疵,存在较大的司法风险,建议双方进行调解处理比较妥当。随后,双方经县法院调解达成共识,对溪南美食广场的租金起算日及租期进行了合理的调整,并签订了补充协议。今后,我单位将加强工程绩效管理,充分发挥项目投资效益。
宁海县恒升建设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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