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自我管理组织制度,共同创造和谐美好居住环境——信阳市中心医院成立浉河院区家属院物业管理委员会

完善自我管理组织制度,共同创造和谐美好居住环境——信阳市中心医院成立浉河院区家属院物业管理委员会

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信阳市中心医院结合实际情况,以服务业主为宗旨,信阳市浉河区民权街道中心医院家属院第一届物业管理委员会于近期成立。
该委员会的成立,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经前期公告,自荐推荐资格条件,审查公示等环节,并征询听取业主意见,产生业主代表建议人选,经民权街道办事处审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按规定公示,由民权街道办事处批准成立信阳市浉河区民权街道中心医院家属院第一届物业管理委员会。



同时,委员会召开第一届第一次会议,大家各抒己见,建言献策。
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成立是医院物业服务的一件大事,极大地推进了家属院物业社会化进程。也进一步推动住宅小区设施环境完善、物业服务水平提升,推动解决业主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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