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展示厅招租项目第二次
新能源汽车展示厅招租项目第二次
受长兴伍陆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新能源汽车展示厅招租项目(第二次)的承包经营权采用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招租。凡是具备本项目承包条件的受让申请单位均可报名参加交易。
一、招租标的概况:
新能源汽车展示厅共四层,总面积为8302.84平方米,位于长兴县太湖街道图影大道819号,东至夏家浜自然村,西至广汽丰田4S店,南至图影大道,北至陆汇嘉园。
二、租赁期限及招租起始价:
租赁期限为10年。招租起始价为131万元/年(含税)。前三年按照中标租金不变(含税),三年后租金每年上浮2%。租金每年支付,每年最后一个月应支付下年租金,先付后用,各承租申请人报价不得低于招租起始价。有承租意向的单位需现场自行踏勘。目前已有商家入住,接手即有租金收入。
三、租赁用途及要求:商业楼出租。承租经营业态类型需报出租人审核,并满足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要求。
四、受让申请单位(即承租申请人)资格条件:
1、受让申请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法律规定的其他经济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或自然人竞价。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自2024年04月30日起至2024年05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16:30),凡有意参加本项目公开竞价的受让申请单位【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兴县国贸大厦1904-1905)报名并领取竞价文件(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六、竞价申请文件递交:
1、竞价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交易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17日9:00时,地点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工程开标室。(具体以电子屏幕今日交易场地安排为准)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竞价处理)。
七、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伍万元整 ,交易保证金应以现金形式现场同投标文件递交。
竞得人交易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八、履约保证金:
本标段履约保证金金额:壹拾伍万元。
注:1、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于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人缴纳。
2、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九、注意事项:
若到交易截止时间止,当只有1家受让申请单位按规定递交了交易申请文件,其报价不低于最低招租起始价时,由代理机构按交易程序组织交易双方按唯一的受让申请单位的报价现场签订《长兴县农村产权交易确认书》。如届时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单位的,按文件有关规定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出租人:长兴伍陆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5*****923
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曾工 联系电话:0572-*******
长兴伍陆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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