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学校废旧资产处置招标
株洲学校废旧资产处置招标
固定资产处置公告
根据资产管理制度和专家评审鉴定,学校有一批已达规定使用年限且无维修价值的废旧资产进行报废处理,按程序进行公开处置,如有需要的单位,请与资产管理处联系。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废旧物资回收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4.此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报名方式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27日17:30之前,将报名资料发送到邮箱:*********@qq.com">*********@qq.com,逾期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联系人:邓老师 0731—********
2.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
收款人名称: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行:工行田心支行
银行账户:1903 0205 0920 0175 723
3.报价要求:本次待处置资产经专业评估底价为人民币玖万陆仟柒佰玖拾元整(96,790.00元),报价不得低于底价。
4.报价方式及时间:分批次现场看货现场报价方式(以实地资产为准),参与单位现场填写固定资产处置报价表(自备)后,自行密封签章,现场提交。现场统一公布报价。
注:具体看货时间将结合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报名资料要求
1.资产处置报名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
4.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
5.投标保证金的付款转帐凭证;
注: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打印、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否则一律视为无效报价。
四、评标定标办法
通过报名资质审核的投标人,其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如最高报价相同,则相同报价者再报一次价,第二次报价不得低于前次报价。
五、其他事项
1.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放弃中标,则由第二、三位中标候选人依次替补,如上述单位拒绝应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取消其两年内在我校参与报废处置投标资格,本次公开招标结果无效。
2.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3.中标人须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文明作业不得损坏学校其他设备、设施,如造成损坏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在运输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须在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将处置资产从我校清出,整理完现场,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逾期5日未清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学校另行处置该批资产。
http://www.hnrpc.com/info/1017/93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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