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管网集团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2024年度QHSE管理提升技术服务-非招标公告

国家管网集团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2024年度QHSE管理提升技术服务-非招标公告


一、概述
为加强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各作业区QHSE体系的有效运行,提高站队和工程施工现场风险管控的水平,及时排查发现现场安全隐患,查找QHSE管理体系运行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做到安全生产管理持续改进,拟委托专业机构开展2024年QHSE体系审核及安全检查监督技术服务工作。
二、询价标段:
标段名称:国家管网集团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Q
施工内容:按照国家管网集团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要求,开展季度QHSE管理体系审核、月度专项安全检查、大型施工安全巡视检查、事故事件调查,及时发现川气东送所辖场站、阀室和大型施工作业活动等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存在影响生产安全的问题和隐患,以点带面为公司天然气输气运行安全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跟踪问题整改、突发生产安全事件原因调查分析,开展基层站队人员履职能力和生产安全管理水平评价,促进所查场站、阀室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强化现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提升基层站队 QHSE 管理体系执行力,提高安全隐患的排查能力,强化问题整改遏制较大影响事件的发生,推动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确保 2024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实现。
三、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注:响应人提供证书复印件。)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注:响应人应主动披露本企业可能存在的上述情形,格式自拟;评审小组登录天眼查等系统进行复核。) 3.3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注:响应人提供证书扫描件。) 3.4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需提供2023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未按要求提供资料将被拒绝。 (注:响应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生产安全技术服务业绩,有施工类企业安全技术服务业绩的可作为加分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6信誉要求 (1)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响应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未被吊销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4)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5)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没有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并因此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6)未被国家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响应人资格。 (注:(1)~(3)项由响应人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评审小组登录网站查询复核;(4)~(5)项由响应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6)项由响应人提供承诺书、评审小组进行复核。) 3.7拟派主要人员资质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消防工程师等任意一种执业资格。 (注:响应人提供证书扫描件。) 3.8拟派主要人员业绩要求 项目经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作为项目经理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业绩应提供合同 (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提供合同相关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项目概况及承揽工作范围页、体现人员个人姓名页、合同签订生效日期页、合同签署盖章页等内容);若个人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补充提供:发包人或发包人专业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无效;见扫描件)
联系人:文炜
联系电话: 181*****271
邮箱:**********@qq.com



标签: 技术服务 HSE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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