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洗消中心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洗消中心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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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洗消中心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GGL [X2024] 0523-2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洗消中心采购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81.80000 万元,招标人为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并安装一套消化内镜洗消系统,包括清洁槽、干燥台、智能化操作系统、供
排水供气系统、全自动内镜清洗消毒机、智能内镜存储柜、内镜转运车等;原 1 号楼呼吸内
镜中心洗消设备搬迁至 2 号楼;(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洗消中心采购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洗消中心采购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竞争性
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3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法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持法人授权委
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以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资料。
备注:供应商应按以上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以上所有材料均
须出示有效原件,所有原件、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封皮上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
商名称、日期)。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
投标供应商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一经核实出具虚假证明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04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信阳市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公馆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04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公馆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洗消中心采购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信阳市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公
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6 月 4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GGL [X2024] 0523-22;
2.项目名称: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洗消中心采购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81800.00 元;
最高限价:181800.00 元;
序号 名称 预算单价(元) 最高限价(元)
1 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洗消中心采购安装项目 181800.00 181800.00
5.采购需求:
5.1 采购内容:采购并安装一套消化内镜洗消系统,包括清洁槽、干燥台、智能化操作系统、
供排水供气系统、全自动内镜清洗消毒机、智能内镜存储柜、内镜转运车等;原 1 号楼呼吸
内镜中心洗消设备搬迁至 2 号楼;(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内容)。
5.2 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 20 日内完成供货;
5.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5 质量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制造验收标准与规范,满足采购人
的相关要求;
5.6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技术参数中有特殊要求的,以技术参数要求为准)
5.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
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
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年份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表或
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6 月 1 日以来连续三个月份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
自拟);
3.6 投标供应商须为设备生产商或经销商,投标供应商若为设备生产商,则应具有医疗器械
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若为设备经销商,则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
案凭证;且所投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证;
3.7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文件和豫财购【2016】15 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截止时点为:从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
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
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截止时
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9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至 2024 年 5 月 30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到信阳市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公馆购
买采购文件。
2.各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按以下资料:
(1)法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
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以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资料。
备注:供应商应按以上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以上所有材料均
须出示有效原件,所有原件、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封皮上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
商名称、日期)。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
投标供应商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一经核实出具虚假证明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3.采购文件售价:500 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6 月 4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公馆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 年 6 月 4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公馆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 址:信阳市工业城城东路京珠高速公路入口东侧 500 米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3507600083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永泰街 38 号正大国际西区 7 号楼 609
联 系 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1330376775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 址:信阳市工业城城东路京珠高速公路入口东侧 500 米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507600083
电子邮件:64690286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永泰街 38 号正大国际西区 7 号楼 609
联 系 人: 史先生
电 话: 13303767757
电子邮件: 64690286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洗消 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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