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智慧停车与示范路段路灯建设项目三次资格预审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泾阳县智慧停车与示范路段路灯建设项目三次资格预审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泾阳县智慧停车与示范路段路灯建设项目(三次)已由泾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以泾行审项字(2023)3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
2.2工程规模:本项目主要打造“智慧停车管理,示范路段智慧路灯”两大系统,同时对全县停车泊位和先锋大街照明路灯进行智慧化建设。
(一)智慧停车管理系统
搭建后端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对前端2714个占道停车泊位和18个停车场进行智慧化建设和改造(在封闭式停车场、路边(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实施智能化建设,车辆停放后主要通过 NB-IOT 地磁感应、道闸、车牌识别一体机、信息传输、数据平台运营,前端智能收费、公众号以及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进行收费管理)。
(二)智慧路灯方面
规划拆除先锋大街原有69套路灯,新建76套智慧路灯(本次项目建设结合泾阳县城市部件(路灯)管理现状,针对重点路段,安装集智慧照明、视频监控、信息发布为一体的智慧路灯,共同为泾阳的智能化建设赋能,改善县域人民生活幸福感为管理者减负。系统本着集约化建设原则部署在泾阳县嵯峨云上。)。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2.4项目投资总额:1830.97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734.28万元)。
2.5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6项目标段名称:泾阳县智慧停车与示范路段路灯建设项目(三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3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建造师)的基本信息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企业库、人员库)”可查询。
3.6信誉要求:①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12家)。
5.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及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08时00分;
资格预审公告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18时00分。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请于2024年05月23日09时30分至2024年06月03日09时30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为网上电子版文件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3日09时30分。
7.2 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无须递交纸质版文件。
7.3 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sxys格式),否则按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处理。
7.4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需与资格预审时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如中途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在网上填报系统中及时变更;资格预审期间,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随意更换填报项目负责人;
9.2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负;
9.3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格式应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要求;
9.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编制、递交、资审现场无法获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9.5 本项目实施“不见面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本项目使用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访问地址:http://117.35.99.187: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qxianyang/login)远程线上参加开标会,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及时签到(开标前60分钟开始签到),否则将无法参与不见面开标活动。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或响应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6 相关技术问题,请提前咨询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 标 人: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中心街201号
联 系 人:任建军
电 话:029-********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腾华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南二环西段180号财富中心二期D座2203室
邮 编:******
联 系 人:李煜东、汪涛
电 话:029-********
电子邮箱:zthsjs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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