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五原县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16年五原县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016年五原县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内建科【2016】83号文件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巴彦淖尔市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2016年五原县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2016年五原县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向阳小区1#6252㎡、3#3595㎡,2#2825㎡、4#2680㎡、5#3780㎡、6#2466㎡;地税家属楼南楼4606㎡、北楼4836㎡;庆原小区8#3933㎡、17#5445.17㎡,11#5144㎡、12#4668㎡,14#6112.18㎡、16#4781㎡,10#4127㎡、 15#5617.86㎡;金源新居1#4104.3㎡、2#3766.3㎡、3#2895㎡;土地局家属楼3730㎡;金桥小区4849㎡;广电家属楼 3081㎡;生资小区3247㎡;庆原小区13#1122㎡;金源新居4#1990.65㎡。合计99653.46㎡。
2.2 建设地点:五原县隆兴昌镇
2.3 招标编号:JXZB-2016-0610-JL
2.4 计划工期:施工5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施工过程全程监理
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等级须达到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监理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监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其以上监理资质的监理企业;
(2)承担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及本企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项目监理班子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公司人员;人员配备执行巴住建委工发(2015)214号文件;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
(5)内蒙古自治区外进企业符合内建工【2016】138号文件《关于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企业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4日至 2016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18室)报名。
4.2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3 报名时,各投标人应提交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①、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
②、企业法人身份证、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总监),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原件不予退还);
⑤、内蒙古自治区外进企业,报名时需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表》或《区外建筑企业入区承揽业务信息报送表》。
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16年7月1日至 2016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五原县隆兴昌镇
联系人:王继平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巴彦淖尔市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五一街明珠新天地A6-101号
联系人:李春光 电 话:****-******* 137*****972 电子邮箱:********@qq.com">********@qq.com
8. 投标保证金汇款地址
收款方名称: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款方账号:8800 3012 2000 0000 0303 77
开户行名称:五原县农村商业银行
开户行行号:4022 0728 1440
备注:必须标注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2016年6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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