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基地1号数据中心配电系统及机房配套扩容工程(变压器、发电机及低压系统)密集母线设备招标公告
2016年云基地1号数据中心配电系统及机房配套扩容工程(变压器、发电机及低压系统)密集母线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编号:0724-1600X08N2010
新疆电信2016年云基地1号数据中心配电系统及机房配套扩容工程(变压器、发电机及低压系统)项目密集母线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招标代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16年6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2.1 项目的确定和资金来源. 14
2.2 招标人及合同名称. 14
2.3 招标的组织形式. 14
2.4 招标方式. 15
2.5 资格审查. 15
2.6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5
2.7 投标费用. 15
2.8 招标文件的组成. 16
2.9 招标文件的澄清. 16
2.10 招标文件的修改. 16
2.11 投标文件的编写. 16
2.12 投标文件的构成. 17
2.13 关于优惠条件. 17
2.14 投标报价. 17
2.15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7
2.16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的文件. 18
2.17 投标保证金. 18
2.18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9
2.19 备选投标方案. 19
2.20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9
2.2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
2.22 投标文件的提交、送达. 20
2.2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
2.24 开标. 20
2.25 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 21
2.26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21
2.27 投标文件的评审. 21
2.28 评标方法. 22
2.29 关于划分标包. 22
2.30 相关人员的接触. 22
2.31 中标通知书. 23
2.32 签订书面合同. 23
2.33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23
2.34 招标代理服务费. 23
附件: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式及价格. 24
投标人须知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25
投标人须知附件二:中标通知书. 26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28
3.1 投标函. 29
3.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0
3.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1
3.4 投标一览表. 32
3.5 投标分项报价表. 33
3.6 投标人基本信息表. 34
3.7 商务条款偏离表. 37
3.8 技术规格偏离表. 38
3.9 技术文件格式. 39
3.10 资格证明文件. 41
3.11 廉洁投标承诺书. 43
3.12 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 44
3.13 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格式. 45
3.14 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 46
3.15 投标人近两年来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47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48
合同条款前附表. 49
合同模板. 50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66
1. 1.2. 必须满足的技术标准/规范. 67
2. 2. 采购需求 67
3........... 3. 主要技术要求 68
4. 3.1密集型母线槽供电制式. 68
5. 3.2密集型母线槽的电气技术规格要求. 68
6. 3.3 密集型母线槽的材料要求以及性能指标. 69
第六章 评标办法 74
6.1 综合评估法. 74
6.2 评审内容. 76
第七章 其他 8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新疆电信2016年云基地1号数据中心配电系统及机房配套扩容工程(变压器、发电机及低压系统)项目密集母线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电信2016年云基地1号数据中心配电系统及机房配套扩容工程(变压器、发电机及低压系统)项目密集母线设备采购(招标代理编号:0724-1600X08N2010)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本项目预算金额约为135万元(不含税价),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实际委托为准。
2.2 交货地点:中国电信新疆公司云基地。
2.3 招标范围(如下表):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单位
总数量
备注
密集型母线槽
2500A(IP54)
米
83
详细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4000A(IP54)
米
120
2.4 计划交货期
自项目委托下达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设备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要求注册资金人民币300万元或以上;同时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3.2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和型式试验报告(须提供全套认证报告和检测报告);同时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4年以来最新一期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全国范围内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3.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3.7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请于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24日,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路322号泰琛大厦B区29楼A。
4.2招标文件购买凭证:
4.2.1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现场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及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前请联系姚梦奇,联系电话:135*****420。
4.3招标文件费用:
每套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需邮寄招标文件的,请申请人将4.2所要求资料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及凭证后1个工作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11日10时30分,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开发区中亚南路20号新疆电信区公司2号楼1楼2113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15000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219.142.42.17:8010/ESCM/account/login.do)、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txzb.miit.gov.cn)上发布。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路322号泰琛大厦B区29楼A
联系人:姚梦奇 电话:****-******* 135*****420
电子邮箱:********2@qq.com">********2@qq.com
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西虹东路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0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1.1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开发区中亚南路20号中国电信新疆分公司
2.1.2
项目名称及招标代理编号
项目名称:新疆电信2016年云基地1号数据中心配电系统及机房配套扩容工程(变压器、发电机及低压系统)项目密集母线设备采购
招标代理编号:0724-1600X08N2010
2.2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2.3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路322号泰琛大厦B区29楼A座
联系方式:135*****420、****-*******
账户信息:
账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西虹东路支行
账 号:***************
2.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5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2.5.3
资格后审内容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要求注册资金人民币300万元或以上;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和型式试验报告(须提供全套认证报告和检测报告);同时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4年以来最新一期的财务审计报告。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全国范围内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须提供所投设备产品的生产厂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计划交货期
自项目委托下达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设备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2.8
招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第六章 评标办法
第七章 其他
2.9.3
招标文件的澄清
如招标人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11.2
投标文件的编写
详见: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2.12
投标文件的构成
2.12.1 商务投标文件,包括:
(1)投标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3.1);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3.2);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3.3);
(4)税务资质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主管税务机关发出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5)投标人基本信息表;
(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详见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3.7);
(7)投标保证金(电汇汇款凭证复印件(格式详见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3.12));
(8)通过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4年以来最新一期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9)投标廉政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3.11);
(10)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3.13)
2.12.2 技术投标文件,包括:
(1)技术规范书偏离表(格式详见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3.8);
(2)第五章技术规范书点对点应答。技术规范书偏离表与技术规范书点对点应答如有矛盾,以点对点应答为准;
(3)技术规范书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文件,并以技术规范书规定的先后顺序排序。
2.12.3 报价文件,包括:
1.投标一览表(格式详见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3.4)。
2.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详见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3.5)
2.14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包含以下内容: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总报价包含:设备总价,安装费,运输费,税费,人工费等其他全部费用。
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包含增值税税率(17%)的含税价。
2.14.1
最高限价
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134万元(不含税价)。
2.15.1
联合体
不允许
2.15.3
业绩资格
投标人须具备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全国范围内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16.3
货物使用周期
十年
2.17.1
投标保证金金额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5000元
2.17.2
投标保证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对公账户电汇或转账方式转入下述账户:
账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西虹东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18.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90天
2.19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2.20.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一份电子投标文件
2.20.4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本条款修订为: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2条款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应按照如下要求进行签署:
A. 2.12.1条款中的(1)-(3)、(5)-(6)、(9)-(10);
2.12.2条款中的(1);
2.12.3条款中的所有文件均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B. 除上述文件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组成部分须加盖骑缝章(骑缝章必须覆盖所有投标文件),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其授权代表逐页手签。
2.2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人应在每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
2.在外层包封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具体样式如下:
投标文件( 文件)
招标项目:
招标代理编号:
标包号(如有):
招标人名称:
本文件于 年 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此文件
投标人名称: (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投标人地址、邮编:
封装文件内容:
投标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条款增加规定:
(1)所有纸质文件采用A4纸胶装、平装。所有投标文件(除报价文件外)应增加统一外层包封。
(2)电子文档(单独封装):所有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按要求汇总后存储于同一可移动的USB存储介质中,封装于独立的信封内(内层包封),信封上标明“电子文档”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章或投标专用章的骑缝章。USB存储介质内必须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xx公司][XX产品]投标文件”,文件夹内必须放置且只能放置以下三个文件夹:(1)xx公司[XX产品]商务投标文件部分(2)xx公司[XX产品]技术投标文件部分(3)xx公司[XX产品]报价文件部分。xx公司为应答公司全称(同营业执照一致)。
(3)唱价文件(单独封装):封装于独立的信封内(单独提交/内层包封),信封上标明“唱价文件”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章或投标专用章的骑缝章。信封内包括:投标函、投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银行电汇凭证复印件。
(4)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文件3部分分册单独装订。
(5)“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文件、电子文档、唱价文件”须封装在一个密封箱体内(外层包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起递交。封装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投标专用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6)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必须用印刷体打印胶粘装订成册(拒绝拉杆及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
2.22.1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1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22.1
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乌鲁木齐市开发区中亚南路20号新疆电信区公司2号楼1楼2113会议室
2.24.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开发区中亚南路20号新疆电信区公司2号楼1楼2113会议室
2.24.2
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的投标人或其代表出席。投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部门对投标文件密封性进行检查。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书面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2.28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29
标包
不划分标包
2.31
中标人的确定和调整
1.中标人的确定: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如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放弃履行合同或合同履行期间出现重大问题的,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调整:
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33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履约保证金形式:电汇
2.34
招标代理服务费
2.34.1 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下浮计算,中标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的75%计算;中标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的85%计算。
2.34.2 缴纳方式: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代理服务费付款通知书后15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条款汇总
2.5.4条款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2.11.1条款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编写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凡属于非实质性响应或投标文件产生重大偏差均会造成否决投标。
2.11.2条款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2.17.1条款
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2.18.1条款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
2.27.2条款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与投标人进行澄清更正;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27.4条款
对招标文件中加“★”或重体字标明的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重大偏离,将导致否决投标。
2.27.5条款
开标之后,投标人不得要求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视为否决投标: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
(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4)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章或投标专用章的;
(5)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30.2条款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中标候选人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第六章 评标办法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提供虚假文件,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3)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规定接受备选方案的除外;
(4)法律、法规或相关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的情形。
注:以上内容可按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
本表关于要采购的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2.1 项目的确定和资金来源
招标人的本次招标项目已经批准,并获得一笔资金,计划将一部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招标人及合同名称
2.1.1 招标人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2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招标的组织形式
本次招标由招标人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理招标的方式进行,具体组织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 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具体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1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2.4.2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2.5 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预审条件已经在招标文件发出前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在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中做出规定。
2.5.1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2.5.2 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2.5.3 资格后审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 资格要求;
2) 其他业绩要求;
3) 审查标准和方法。
2.5.4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2.6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2.6.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中国或是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招标人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2.6.2 本招标文件所属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基本特征、性能或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2.6.3 如果投标的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有生产许可证。在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制度范围内的设备,应有进网许可证。
2.7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准备和参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2.8 招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第六章 评标办法
第七章 其他
2.9 招标文件的澄清
2.9.1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必要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形式答复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所有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均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
2.9.2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该澄清。
2.9.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2.10 招标文件的修改
2.10.1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10.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修改文件。
2.11 投标文件的编写
2.11.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编写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凡属于非实质性响应或投标文件产生重大偏差均会造成否决投标。凡属于细微偏差的将会由评标委员会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2.11.2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 “合同条款前附表”、“技术规格要求”中的内容进行点对点应答。一般写明“满足”或“不满足”,需要说明的特殊部分,另注明在附件中解释。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2.11.3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
2.12 投标文件的构成
2.12.1 投标函
2.12.2 投标一览表
2.12.3 投标分项报价表
2.12.4 商务条款偏离表
2.12.5 技术规格偏离表
2.12.6 投标保证金
2.12.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12.8 资格证明文件
2.12.9 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2.13 关于优惠条件
只有在招标文件要求或允许报优惠价时,投标人才可以报出,并应当折算到单价中,不符合要求的优惠报价将不被采纳。投标人优惠报价的数额,开标时也必须当众宣读。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2.14 投标报价
2.14.1 投标报价不得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2.14.2 投标人应在投标单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4.3 投标单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要求填写:
1)报所供货物的出厂价,除应包括增值税或其他税,还应包括以下对a)、b)两项已交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
a)报出厂价的货物在制造或组装时使用的部件和原材料是从国外进口的;
b)报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的货物是从国外进口的。
2)如果“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有规定,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国内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其他服务费用。
4) 各项投标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
2.15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2.15.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或投标函,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交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参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2.15.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15.3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即:
1)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唯一授权;
2) 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3) 投标人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业绩要求;
4) 其他证明文件。
2.16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的文件
2.16.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16.2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单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并由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厂家出具证书证实。
2.16.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 货物从开始使用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2.16.4 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2.16.3(3)时应注意招标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号牌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号牌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内容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17 投标保证金
2.17.1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2%,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数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2.17.2 招标人可以规定投标保证金是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等方式,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17.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
2.17.4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文件和材料,意图骗取中标的;
3)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
4) 中标人未按规定交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5) 招标文件中其他规定。
2.18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2.18.1 投标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
2.18.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2.19 备选投标方案
2.19.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2.19.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综合评分最高而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的,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2.20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2.20.1 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20.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加盖单位章或投标专用章。
2.20.3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投标专用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字确认。
2.20.4投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等重要表格以及凡出现投标人单位落款的地方必须盖单位章或投标专用章。
2.2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1.1 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作为内层包封单独提交,并在包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每份副本密封在外层包封,在每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包封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字。
2.21.2 外层包封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合同名称、项目名称、招标代理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2.21.3 在外层包封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2.21.4 提交投标文件时,招标人应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进行签收。
2.21.5 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退还给投标人。
2.21.6 招标人对于编制投标文件的其他要求。
2.22 投标文件的提交、送达
2.22.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提交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的单位和地址。
2.22.2 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第2.10的规定修改招标文件后,可以书面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推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2.22.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2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3.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书面要求并进行修改或撤回。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和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23.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书面要求和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按本须知第2.21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外层包封标明“修改”字样)。
2.24 开标
2.24.1 招标人将于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所列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同一个时间。
2.24.2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的投标人或其代表出席。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部门对投标文件密封性进行检查。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书面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2.24.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无效的情况将不予开封:
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2)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3) 国家及部委法律法规中有关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况。
2.24.4 开标时,招标人当众宣布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个数及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一览表”中的内容,“投标一览表”一般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交货期、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2.24.5 开标内容填写在“开标记录表”中,由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投标人以及其他在场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存档备查,并分发复印件给各投标人。
2.25 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
2.25.1 评标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2.25.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2.26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2.2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26.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6.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27 投标文件的评审
2.27.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27.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与投标人进行澄清更正;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27.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等的微细偏差,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微细偏差做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量化标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2.27.4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性条文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招标文件中加“※”或重体字标明的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重大偏离,将导致否决投标。
2.27.5 开标之后,投标人不得要求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视为否决投标:
1)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4)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章;
5) 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7)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8)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9)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27.6 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28 评标方法
招标文件中详细载明下述评标方法之一作为本次评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
2.28.1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在满足招标文件所列商务条件及技术条件下,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中标,但是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2.28.2 综合评估法: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所有详细的量化因素和权重比值。
2.28.3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2.29 关于划分标包
如果招标人划分标包,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出,并列出投标人可以重复投标包的个数,一般每个标包响应的投标人也应满足三家以上。
对于划分有多个单项合同的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如果允许投标人为获得整个项目合同而提出优惠,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投标人提出的整体优惠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将招标项目作为一个整体合同授予中标人。将招标项目作为一个整体合同授予的,整体合同中标人的投标应当最有利于招标人。
2.30 相关人员的接触
2.30.1 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私下接触。
2.30.2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中标候选人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0.3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2.31 中标通知书
2.31.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
2.31.2 中标通知书是招标投标档案和合同的组成部分。
2.31.3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31.4 在中标人按照本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人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退还所有投标保证金。
2.32 签订书面合同
2.32.1 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中载明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的时间地点,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32.2 招标人在发送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把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格式连同签订合同的相关事宜同时发送给中标人。
2.32.3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32.4 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前,必须携带开标时所要求的所有证件的原件供招标人核查。
2.33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2.33.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或买方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2.33.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取消该中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2.34 招标代理服务费
2.34.1 采用招标代理方式的,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34.2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之一提交。
附件: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式及价格
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依据:
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
费率类型
中标
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以上
0.01%
0.01%
0.01%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 = 2.8万元
(1000-500)万元×0.55% = 2.75万元
(5000-1000)万元×0.35% = 14万元
(6000-5000)万元×0.2% = 2万元
合计收费 = 1 + 2.8 + 2.75 + 14 + 2 = 22.55(万元)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招标代理费率按中标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的75%计算;中标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的85%计算。
投标人须知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 标 记录 表
招标代理编号: 时间:
项目名称: 地点:
序号
投标人
投标总报价(元)
交货期
投标保证金
备注
(1)按提交投标文件顺序开标。
(2)唱标内容为“投标一览表”中的内容。
主持人: 唱标人: 记录人: 监标人:
出席代表签字:
投标人须知附件二:中标通知书
中 标 通 知 书
XX公司:
XX项目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经招标人确定,贵公司中标结果如下:
序号
中标产品/标包名称
中标金额(份额,实施地域)
1
2
3
…
…
合计金额
XX元
招标人将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贵公司签订合同。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XX公司
20XX年X月X日
投标人须知附件三: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公司:
非常感谢贵公司参加 项目/工程的投标。
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项目/工程的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评审。经评审,贵公司未能在本次项目中中标。
感谢贵公司在本次评标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希望贵公司今后继续参与中国电信的项目建设。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
年 月 日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3.1 投标函
致:(招标人)
根据招标人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的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编号) ,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一份及一份电子投标文件:
(1) 投标一览表
(2) 投标分项报价表
(3) 商务条款偏离表
(4) 技术规格偏离表
(5) 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6) 资格证明文件
(7)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0000元。
据此,投标人同意如下内容:
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此处不用填写投标总报价)。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解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澄清NO. )(如果有的话)。
4.遵从本投标有效期为90天。
5.本项目服务期:
6.本项目质量:
7.我方拟委派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8.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9.我方承诺,与贵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我方不是贵方的附属机构。
10.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11.我方承诺:我方不得将本次招标或合同的有关资料向第三方透露。
12.我方承诺:后期扩容价格不高于本期投标的价格。
13.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传真 电话 电子邮箱
投标人名称: (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3.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 (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年 月 日
3.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招标人):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我单位(职务或职称) (姓名)为我单位本次投标授权代表,全权处理 项目投标活动的一切事宜。该授权代表做出的所有承诺说明,我单位均予于认可并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授权。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代表: (签字)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手机):
授权代表上级领导: (签字)
授权代表上级领导联系方式(手机):
年 月 日
3.4 投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编号: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货物质量
交货期
投标保证金
投标裸价
税率(17%)
税额
投标总报价(含税)
备注
1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注:
1. 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当各分项的合价的总和与投标总价不一致时,以各分项的合价的总和为准。
2. 若用小写表示的金额和用大写的金额不一致,以大写表示的金额为准。
3. 投标报价金额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如出现第三位或以后位数的小数,则无论大小舍弃第三位及以后位数的小数。
4. 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履行本项目合同(如果中标)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办公、交通、人员、差旅、文件、税费及其他管理费用等),以及乙方所需的合理利润。
5. 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6. 投标人投标报价须包含设备总价,设备安装费,运输费,人工费等其他全部费用。
7. 以上内容为实质性响应内容,未按照上表要求填写报价内容的将导致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编号: 单位/元
总项
分项
单价
数量
总价(不含税)
税率(17%)
税额
含税价
设备名称
设备总价
小写:
大写:
投标总报价(含税价)
小写:
大写: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注:
1. 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当各分项的合价的总和与投标总价不一致时,以各分项的合价的总和为准。
2. 若用小写表示的金额和用大写的金额不一致,以大写表示的金额为准。
3. 投标报价金额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如出现第三位或以后位数的小数,则无论大小舍弃第三位及以后位数的小数。
4. 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履行本项目合同(如果中标)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办公、交通、人员、差旅、文件、税费及其他管理费用等),以及乙方所需的合理利润。
5. 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6. 以上内容为实质性响应内容,未按照上表要求填写报价内容的将导致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3.6 投标人基本信息表
投标人基本信息填报表
信息项目
内 容
备 注
企业名称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E-MAIL
传 真
联系人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注册资金
万元/币种
税务登记证号
成立时间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主营业务范围
国税登记号
地税登记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企业性质1
□美国上市 □欧洲上市 □香港上市 □国内上市 □非上市
正确选项前涂黑:■
企业性质2
中外合资(□美国 □欧盟 □日本 □其他) 外商独资(□美国 □欧盟 □日本 □其他)
□股份制企业 □国有企业 □私营企业 □民营企业 □境外企业 □其它
员工总人数(人)
其中:生产人员人数
技术人员人数:
管理人员人数:
生产人员占比
技术人员占比:
管理人员占比:
投标人名称: (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表后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最新年检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企业简介。
3.业绩情况说明(详见 附件1)
附件1:
业绩一览表
序号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1
2
3
4
5
6
………
注:
1.须附业绩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
2.按业绩一览表所列顺序依次排列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3.7 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编号: 标包: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注:
1.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进行点对点应答。没有点对点应答和偏离表将有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2.如招标文件中所列指标有具体要求、参数或指标要求的,投标文件中除回答“满足”、“部分满足”或“不满足”外,还须列出具体要求、参数或指标。
投标人: (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3.8 技术规格偏离表
技术规格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编号: 标包: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偏离
说明
注:
1.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中的“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进行点对点应答。没有点对点应答和偏离表将有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2.如招标文件中所列指标有具体要求、参数或指标要求的,投标文件中除回答“满足”、“部分满足”或“不满足”外,还须列出具体要求、参数或指标。
投标人: (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3.9 技术文件格式
1.技术建议书
2.工程实施计划
3.项目实施工程进度表
4.工程界面和责任分工
5.培训、厂验、工程协调会
6.项目组织
7.项目组织形式以及参与本项目实施的人员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
8本地化实施、支持能力描述
9.技术服务、支持、保修及完整的售后服务计划书
详细描述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水平,包括:维护承诺,保修期限,服务响应方式和速度、安装、调试承诺及保障等。
备注: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计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投标人可以根据第五章“技术规范书”、第六章“评标办法 6.2评审内容”和实际情况增加内容,但不得擅自减少有关内容。
项目团队成员的配置情况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含职称、学历、社保或劳务合同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序号
姓名
职称
学历
同类工作经验(年)
社保编号
在本项目担任职位
……
……
……
……
……
……
3.10 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资格声明
一、投标人参加本招标项目的组织方式和机构设置:
投标人应提交有关投标人机构设置和组织方式的说明,并提供能说明其组成或法律地位、注册资本和主要营业场所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
二、投标人名称及其他资料:
A、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总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C、成立和/或注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D、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最新之资产负债表(到__________________ 时为止)
(1)固定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流动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短期负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资产负债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营业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利润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主要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G、如投标人是一个集团公司的成员,须提供其母公司和控股公司的情况。
三、投标人须具备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全国范围内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四、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4年以来最新一期的财务审计报告。
五、供征询之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投标人所隶属之集团/公司名称(如果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所有声明均为真实及正确,并已提供全部有效之资料及数据,我方同意应你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投标人名称(全称,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11 廉洁投标承诺书
廉洁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 招标项目,为保证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1. 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2. 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3. 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
4. 不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5. 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6. 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招投标信息;
7. 不私下接触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成员;
8. 不以其他方式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9. 不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10. 不诋毁招投标任何一方的名誉或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投标、宣布中标无效、暂停甚至取消我方参加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等。
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3.12 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
保证金汇款底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保证金收据。
3.13 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格式
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为贵公司代理的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我方承诺,如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4条款的要求,向贵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如不能按时支付,贵公司有权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我公司对此无异议。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3.14 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
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
致:(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参加(项目名称)项目。在此郑重声明:我公司近两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不良记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法律诉讼。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3.15 投标人近两年来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投标人近两年来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在此声明,经本投标人认真核查,本投标人近两年没有发生诉讼及仲裁纠纷。
由于上述信息存在不真实和弄虚作假情形,我方愿放弃中标并承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甲方
名称、地址:
项目名称:
2
乙方
名称、地址:
项目名称:
3
交货期
交货期:详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交货期”
4
工具和备品备件
投标人所提供工具和备件包含:
5
质保期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项目终验后免费保修一年。
6
故障响应
在保修期内,如果系统发生故障,卖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
7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初验完成,并提交买方认可的相关文件,支付合同金额的70%;终验完成后,并提交买方认可的相关文件,支付合同金额剩余的20%,质保期结束后,支付剩余的10%。
8
争议的解决
向买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以上内容可按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
本表是对合同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合同模板
[ ]购销合同
买方:中国电信[ ]公司
卖方:[ ]
[ ]购销合同
合同签订地:
买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卖方: [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用于买方[ ]项目的货物(“货物”)和服务。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及合计金额等,详见附件一;卖方提供的技术服务以及保修服务,详见附件二。
1.2双方同意,卖方为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供应商及服务提供方,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第二条 价格
2.1本合同总价(含税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其中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增值税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2.2合同总价为固定价格并不可更改。
2.3合同总价包括:
(1)卖方应提供的本合同范围完整的货物和服务费用。
(2)卖方应承担的安装和技术服务等费用。
(3)使货物适于运输及多次装卸操作的包装费用。
(4)卖方负责运送货物到买方指定地点前的所有费用。
(5)卖方将货物销售给买方而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
(6)买方就卖方履行本合同所应支付的其他全部费用。
2.4除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卖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
第三条 支付
3.1买卖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买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 ]
电话:[ ]
卖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 ]
电话:[ ]
3.2买方应按以下条款以[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款项:
3.2.1交货付款
本合同签署且卖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全部交付货物,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如下单据后[ ]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的交货付款,即人民币大写: [ ]元整(¥:[ ])。
(1)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卖方发出的付款通知书,原件[ ]份。
(3)买方签署的到货证明,原件[ ]份。
(4)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开箱验收证明,原件[ ]份。
3.2.2验收付款
货物验收合格且收到卖方提供的如下单据后[ ]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的验收付款,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 ])。
(1)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卖方发出的付款通知书,原件[ ]份。
(3)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验收合格证明,原件[ ]份。
3.2.3保修款(尾款)
货物保修期满且收到卖方提供的如下单据后[ ]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的保修款(尾款),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 ])。
(1)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卖方发出的付款通知书,原件[ ]份。
(3)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保修期满证书,原件[ ]份。
3.3卖方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卖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30]日内送达买方,送达日期以买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买方无法抵扣的,卖方还应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3.4如卖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买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卖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3.3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卖方应当按照第3.3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
3.5若根据本合同规定, 卖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则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3.6合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及与支付有关的其它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第四条 交货
4.1交货方式:货物由卖方负责包装并送至本合同第4.4条的指定地点。发货同时,卖方应向买方提交两份发/到货证明原件。买方代表将根据发/到货证明核对到货的箱数,在两份发/到货证明原件上签字并将其中的一份原件退还给卖方。买方代表在发货证明原件上签字将仅具有证明买方在某一日期所收到的货物箱数以及箱体表面是否严重破损的作用。
4.2卖方将货物运送至买方指定地点安装完毕并经买方验收合格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一切风险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卖方承担;经买方验收合格并由买方和卖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后,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至买方。
4.3交货日期:卖方应于[ ]前,将向买方提供的货物运到本合同确定的买方指定地点并完成货物的安装工作。
4.4买方指定的交货安装地点:[ ]。
4.5如果买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负责运输,卖方应于货物装运前[ ]个工作日通过传真通知买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如下内容,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1)合同号及发货设备合同价格。
(2)货物备好时间。
(3)货物总体积。
(4)总箱数。
(5)总毛重。
(6)每件体积。
(7)集装箱总数。
(8)任何重量超过[ ]吨或体积超过[ ]立方米的货物的总毛重和总尺寸。
(9)危险货物名称,特别保护措施及操作方法。
(10)对温度、湿度、震荡等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在运输途中所采取的特别保护措施。
(11)[ ]
4.6卖方应对所有货物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适于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操作,保证在正常装卸和操作条件下货物能够安全无损坏地抵达安装现场。
4.7卖方不得使用松木进行上述包装。如卖方采用木质包装的,必须具备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检疫证明文件。
4.8货物发运后[ ]日内,卖方应将合同号及有关运输的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
4.9买方接收后发现货物有误的,有权要求卖方自负费用回收或转运有关货物。
第五条 货物检验和索赔
5.1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满足中国法律法规、相关部门的相应产业标准及本合同的要求。卖方承诺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完整、技术成熟稳定、性能质量良好的产品,货物及相关许可证明文件、技术文件、软件、服务等均不存在瑕疵。
5.2若在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任何短少、缺损、缺陷或与合同约定不符,买方和卖方代表将签署一份详细报告;在卖方未派代表到场时,该报告将由买方单方签署。该报告将作为买方要求卖方进行退货、更换、修理或补充发货的有效证据。卖方负责于[ ]个工作日内自负费用进行更换、补充发货或对货物进行修理并送至本合同确定的买方指定地点,更换或修理货物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开箱检验后卖方同意由买方委托的质量检测机构对合同设备的性能等指标进行抽样检测,如抽样检测合格,则检测费由采购方承担;如抽样检测不合格,则检测费由卖方承担。如果在抽样检测中发现货物不合格,则视为卖方违约,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自负费用将合格产品送至买方指定地点,并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同时买方有权调整卖方供货份额,直至终止本合同。
5.3样品的封存:卖方应于合同签署的同时,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提供货物样品,在买方认可后进行封存,作为买方验收货物的标准之一。
第六条 安装、验收、保修和技术服务
6.1卖方负责按照经买方认可的施工方案和图纸安装货物。在部分或全部货物安装完毕后,若由于某种原因造成部分或全部货物需要进行再次拆卸、安装,卖方有义务协助买方做好以上工作。如因卖方原因造成再次拆卸、安装,卖方应承担相关费用并赔偿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6.2货物安装完毕后[ ]个工作日内,买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对货物安装进行验收,并对与合同约定不符的部分提出异议,卖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如果货物验收合格,买方和卖方将签署验收合格证明。未能通过验收的货物由卖方自费拆装回收;如卖方未在买方发出通知后三十(日内回收,则买方可自行处理该货物,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拆装或另地存放并收取租金等。
6.3卖方提供的货物的保修期为[ ]年,自本合同约定的验收合格证明签署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出现任何故障,卖方负责在[ ]日内免费排除缺陷,修理或更换相关货物;保修期内卖方提供的其他保修责任: [ ]。保修期满后,如货物有损坏,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 ]日内到达现场并维修完毕,保证买方能够正常使用,买方需支付相应的配件成本费和工时费,卖方给予买方卖方届时市场最低价的待遇。但如出现问题或故障是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的,卖方应予以免费维修。
6.4在保修期内,如因卖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则买方有权从保修期尾款中扣除相应费用。
6.5保修期满后,买方和卖方将签署保修期满证书。
6.6对于货物本身存在的质量缺陷、材质不符合要求等,买方随时可提出异议,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及侵权处理
7.1工作进度迟延的违约责任:双方应当按照合同及附件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如果因卖方原因使得交货、验收等任一阶段工作延误的,卖方应就该等延误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卖方在任一阶段工作的延误,买方均有权要求卖方按照下列比率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任一阶段工作迟延的,则迟延履行的第[1至2]周,卖方应每周按相当于合同总价[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的第[3至6]周,卖方应每周按相当于合同总价[1.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7]周以上,卖方应每周按相当于合同总价[2]%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不足1周时按1周计算。因任一阶段工作迟延而使买方额外增加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及保险费用、测试费用)由卖方承担。如卖方任一阶段工作迟延使买方遭受损失的,卖方应承担买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并且,如卖方任一阶段工作迟延,其迟延违约金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10]%时,买方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该等解除并不免除卖方根据买方要求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
7.2迟延提供服务违约金:保修期内,如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服务,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每迟延一次,卖方应当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
7.3对于卖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各项违约金及损失赔偿,买方均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从应支付卖方的款项中扣除。如卖方对前述扣款事项有异议,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五日内提出。
7.4除非买方解除合同,否则,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免除其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
7.5如买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则卖方除应当依据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损失等)外,卖方并应退还买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止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相关的合同设备由卖方自费拆装回收。如卖方未在买方发出通知后三十日内回收,则买方可自行处理该合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拆装、另地存放,卖方应承担拆卸费用、租金以及买方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7.6如卖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质量、功能存在瑕疵或者买方使用卖方提供的货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并承担赔偿责任。
7.7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买方使用货物侵犯其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等),买方应及时通知卖方,并给予卖方必要的支持。卖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买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调查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买方继续使用货物的部分或全部,卖方应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使买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货物的权利,或
(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货物,使买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货物,或
(3)其它使买方对货物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它弥补买方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
卖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卖方就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8.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十日内通知本合同的其它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向其它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8.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8.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九十日或以上时,任一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 税务
9.1双方将各自承担中国有关机构根据中国税法向其征收的所有与合同履行有关的税务。
第十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0.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 ]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0.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一条 保密
11.1本合同一方(“披露方”)对其向本合同另一方(“接受方”)按照本合同(或就本合同)所提供/披露的各类技术和商业资料、规格说明、图纸、文件及专有技术(统称“保密资料”)享有合法所有权。
11.2接受方应将保密资料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除本合同授权实施的行为外,不得将保密资料部分地或全部地对外披露。接受方可仅为本合同的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接受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项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接受方应当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接受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接受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披露方损失的,接受方应负责赔偿。
11.3 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
(1)并非接受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
(2)已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接受方独立开发的。
(3)由接受方从没有违反对披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或
(4)法律要求接受方披露的,但接受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披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
11.4如接受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应赔偿因此而给披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1.5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年内有效。
11.6本条约定不适用于接受方向其关联公司提供或披露保密资料的情形。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对本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2.4买方与卖方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买方与卖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方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买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 址:[ ]
联系人:[ ]
电 话:[ ]
传 真:[ ]
邮 编:[ ]
卖方:[ ]
地 址:[ ]
联系人:[ ]
电 话:[ ]
手 机:[ ]
传 真:[ ]
邮 编:[ ]
12.5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2.6如果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某项权利,不构成该方对此项权利的放弃,如果该方已经行使或者部分行使某项权利,并不妨碍其在将来再次行使此项权利。
12.7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12.8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
12.9卖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第三方(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除外,该等银行简称“四大国有银行”),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等;转让给四大国有银行的,应当书面通知买方。
12.10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一 货物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及合计金额、交货时间、包装费、服务费、运输费和保险费
附件二 卖方提供的技术服务以及保修服务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
无
买方: 中国电信[ ]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 ]年[ ]月[ ]日
卖方: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 ]年[ ]月[ ]日
印花税票粘贴处: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合同登记编号:
1.申请登记人:
2.登记材料:(1)
(2)
(3)
3.合同类型:
4.合同交易额:
5.技术交易额: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1. 概述
1. 1.2. 必须满足的技术标准/规范
1.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和配套件要符合以下标准但不局限于以下标准:
(1) GB7251.1-2013《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1部分:总则》
(2) GB7251.2-2006《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2部分:对母线干线系统(母线槽)的特殊要求》
(3) JB/T 9662-2011 《密集绝缘母线干线系统(密集绝缘母线槽)》
(4) GB5585.1~2-2005 《电工用铜、铝及其合金母线》
(5) GB 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2. 中国电信的企业标准与中国行业标准不一致的地方,以中国电信的企业标准为准;本文件提出的具体技术要求高于上述文件和规范要求的,以本文件为准。
3.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均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和型式试验报告。请以附件形式提供全套认证报告和检测报告。对本技术规范书的应答数据必须与检测报告一致。
4. 投标产品应取得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请投标人应答是否满足,并以附件形式提供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及检测报告。
5. 投标人需将对本技术规范书的应答数据汇总并以附件的形式提交。
2.2.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需求如下:
2500A(IP54):83米
4000A(IP54):120米
说明:
1、母线槽附件:清单中未包括的相关安装母线槽所需的材料等均为母线槽的附件,该附件的价格均应包含在投标报价安装工程费中。
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完成母线槽及配件数量的测量及复核工作。
3、投标报价供货范围应包括母线:直线段(含弯头、始端以母线直线段延长米数计算,另收取加工费)、进线箱、弹簧支撑器、水平支架、软连接、连接铜排、连接器等各种附件,以及母线槽从低压柜或变压器母排接口到对端低压柜母排接口之间,构成完整封闭回路的所有必要配件。
4、需求表格中母线长度供厂家报价和备货使用,具体以厂家现场勘测为准(应以母线槽轴心线进行长度测量)。
3.3. 主要技术要求
3.1密集型母线槽供电制式
要求采用三相五线密集型,铜母线槽,相线与零线截面要求相等。
密集母线槽PE线有两种形式,一种形式为专设铜排做PE线,另一种为金属外壳兼做PE线。
(1)密集母线槽采用金属外壳接地应满足GB7251.1标准7.4.3.1.7条款中对保护导体(PE\PEN)的截面积的要求,同时还要有国家第三方权威机构做的合格的接地连续性检测报告,才能用金属外壳做PE接地(三相五线制四根铜排+机壳接地的密集母线槽)。
★(2)对于密集母线槽金属外壳接地没有接地连续性检测报告的或检测报告不合格的,不允许密集母线槽使用金属外壳接地。要求密集母线槽必须单独设置PE铜排接地(三相五线制五根铜排),且单独设置的PE铜排同样要满足国标对保护导体的截面积的要求以及接地连续性的要求。
3.2密集型母线槽的电气技术规格要求
(1) 额定工作电压:400VAC,额定绝缘电压:≥690VAC
(2) 环境温度:-5℃~+40℃
(3) 相对湿度:不大于90%(+20℃时)
(4) 海拔高度: 不高于2000m,请提供系统在额定容量下允许安装场地的最大海拔高度,并提供额定电流容量随海拔高度而变化的关系曲线或图表。
(5) 额定频率:50Hz
(6) 额定电流: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7) 短时耐受电流:
i. 额定电流5000A,要求≥100kA
ii. 额定电流4000A,要求≥80kA
iii. 额定电流3200A,要求≥65kA
iv. 额定电流2000A,要求≥50kA
(8) 额定峰值短路电流:应符合下表规定。
(9) 额定电流封闭母线连接外部绝缘导线用端子处极限温升值≤70K
(10) 额定电流封闭母线固定处极限温升值≤70K
(11) 耐热指数 ≥130℃
(12) 阻燃性 FV-0
(13) 导体允许温度:90℃
(14) 冷却方式:自冷
(15) 绝缘电阻:每个母线槽单元的绝缘电阻不低于20 MΩ;
3.3 密集型母线槽的材料要求以及性能指标
★密集与防水型母线应具有优良的设计及技术性能,全系列产品通过CCC测试。
(1) 外壳材质:
为保证母线槽的强度和刚度,密集母线槽系统外壳应采用冷轧镀锌钢板或镁铝合金材料。
(2) 密集母线外壳侧面采用冷轧镀锌钢板或优质铝合金,加强抗外力冲击能力,并具有低的磁滞涡流损耗、质量轻、强度大、电抗低等特性。
(3) ▲密集母线 外壳表面应作静电粉末喷涂处理,以达到良好的防腐蚀效果,外壳盐雾试验报告,要求提供由第三方出具的1200小时或以上的盐雾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阐述密集母线组装工艺。
(4) ▲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爬电距离应不小于12mm,电气间隙应不小于10mm,投标人需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 ▲防护等级:根据密集型母线的布线环境,其室内部分的防护等级应达到IP54,室内潮湿或有防喷水要求的场所防护等级应达到IP65。
(6) ▲温升:母线槽内各点的温升应当均匀,任何导电体(包括连接头)的温升应当不超过70K,外壳温升不超过55K。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 导体材料:母线槽导体材料要求采用高导电率的铜板,且铜的纯度必须≥99.95%,或采用优质1#电解铜导体的选择应符合GB5585.2-85标准要求;铜排表面全长镀锡,全长包裹高性能的绝缘材料,绝缘材料要求抗老化性强,达到B级绝缘,耐温130°C。
(8) 导体完整性:
为保证母线槽的载流能力及结构强度,母线直身段导体全长应保持完整,不得有中间冲孔、末端截面收缩等不良设计。
(9) 导体支撑:导体支撑物之间的距离不应超过0.6米,应采用高强度,耐高温材料。
(10) 母线扩展性能:
为保证良好的母线扩展性能,相同电流等级的母线槽导体铜排应采用相同的厚度。
(11) 绝缘材料:
a) 密集母线绝缘材料的技术性能不得低于美国杜邦、美国3M或国产知名品牌电工聚酯薄膜的技术性能,绝缘材料耐热等级为B级,并保证在高温时无有毒气体排放。保证在高温场合的长绝缘寿命与可靠性。投标人应提供密集母线绝缘材料说明,出具ISO14001环保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b) 投标人应提供B级绝缘材料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12) 密集母线耐压:
所有母线部件,如直身、弯头、法兰等要求全部通过高压试验后方可出厂。
(13) 密集母线连接头设计:
a) 母线槽采用单螺栓双力矩紧固端子,连接应快速方便易于更换,可拆除任意一段母线而不会影响相邻单元。接头绝缘隔板采用耐高温的绝缘板,双力矩螺栓应保证每一个接头所需的夹紧力矩,保证接头部位压力受力均匀可靠。双力矩螺栓表面应镀达克罗,防锈性能好;
b) 连接头应设计先进,日后可免维护。
(14) 密集母线热膨胀处理:
母线槽在环境温度-5℃~40℃条件下能够解决自身的热伸缩问题,无须增设专用膨胀节,可通过接头调节热膨胀。
(15) 密集母线接地系统:
a) 密集母线外壳应设置可靠的接地装置;
b) 外壳兼作PE线的母线槽,应采用可靠的整体式接地方式,PE线(外壳)整体包裹带电部分的铜排,整条母线槽外壳导电能力应不小于GB7251.1-2013表5中规定截面积的铜保护导体导电能力,母线段间外壳连接方式应保证PE连接的可靠性与连续性,并请投标人详细说明保证PE连接的可靠性与连续性所采用的措施。
c) 专设PE铜排的母线槽,PE铜排截面积应不小于GB7251.1-2013表5中规定的截面积,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外壳的电气安全保护方式,并提供配套的保护连接件及保护连接导体等材料。
(16) 密集母线防止涡流损耗:
大电流母线槽要有防止由电磁感应造成母线涡流及动热稳定问题的解决措施,并请详细说明。
(17) 密集母线防烟囱效应:
投标母线产品内不应存在连续空间,要避免形成“烟囱效应”,说明解决的方法和装置。
(18) 密集母线槽外形:
应紧凑,以减少安装空间。
(19) 密集母线安全性能测试:
a) 阻燃测试:全系列产品应通过国家正式实验室的阻燃测试;
b) 交变湿热测试:全系列产品必须通过国家正规实验室的交变湿热测试。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0) 密集母线安装维护性能:
密集母线产品应采用标准化、模块化设计,便于迅速安装以及维护。节省施工费用。
(21) 密集母线防错设计:
产品应设计良好,从总体上保证母线安装方便,易于维护,具有良好的防错设计,最大限度的避免因人为因素而造成的产品故障。请详细阐明。
(22) 密集母线与设备如开关柜、变压器等连接处,正常运行不应产生过热。
(23) 密集母线采用单片铜母线导体,其截面及支持跨距满足短路热稳定及短路动稳定的要求,支持跨距同时避开共振区,母线铜导体直线段连续段为3米。
(24) 密集母线槽安装支架:
厂家应根据母线槽的各种安装方式,提供各种母线槽安装支架,包括水平、垂直支架及弹簧支撑架;各类支架应有足够的强度,具有较强的抗腐蚀能力和耐氧化性。
(25) 母线槽材料环保要求:
所有材料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产品可被回收再利用,主要绝缘材料在火灾时不能放出有毒气体。
(26) 寿命:
低压密集型母线槽的使用寿命不低于30年。
(27) ▲测试报告及认证要求:
a) ★本次投标的各个规格型号的母线槽产品(动力母线)必须通过中国国家CCC认证,投标人需提供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b) 投标人需提供母线系统的抗震8烈度以上国家级试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c) 投标人需提供绝缘材料B级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d) 投标人需提供铜排纯度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e) 投标人需提供外壳 1200小时或以上的盐雾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f) 投标人需提供外壳保护性接地电阻测试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g) 投标人需提供耐火性能验证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耐火时间为1.5小时以上;
h) 投标人需提供其他可以证明产品性能或原材料性能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产品专利证书、产品老化试验、湿热交变试验报告等等;
i) 投标人需提供交流电压高压(5000V、3500V)型式测试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第六章 评标办法
6.1 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共100分,其中经济50分,商务10分,技术30分,服务10分。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权重比值打分。
6.1.1 评标标准
本项目评审由资格评审、重大偏差评审、经济评审、商务评审、技术评审和服务评审组成,评审委员会依次对以上各部分内容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应答文件进行评阅。具体评审流程如下:
1.接收投标文件和开标
2.投标人资格评审及投标文件重大偏差评审
3.经济评审
4.商务评审
5.技术评审
6.服务评审
7.汇总综合得分
8.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审原则见下表:
项目分值
具体评审流程与原则
资格评审标准
一项未通过者不参加下阶段评审。具体评审标准详见表1-1
重大偏差审查
一项未通过者不参加下阶段评审。具体评审标准详见表1-2
经济(价格)部分评定(50分)
经济部分评定采用:基准价法
注:投标人经济部分评标价为各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报价(含税价)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N为有效投标人数量,有效投标报价为通过“资格审查”和“重大偏差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1)N<5家,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2)5≤N<10家,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的算数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3)N≥10家,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的算数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2、报价部分得分
2.1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高一个百分点扣0.5分,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
公式一: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
报价得分=【50-0.5×(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公式二: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
报价得分=【50-0.1×(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00】
2.2报价得分最低得0分。
商务部分评定(10分)
1、 具体评审标准详见表1-3。
2、 商务得分:全体评委商务评分(每个评委分项项目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平均)的算术平均值。
技术部分评定(30分)
1、 具体评审标准详见表1-4。
2、 技术得分:全体评委技术评分(每个评委分项项目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平均)的算术平均值。
服务部分评定(10分)
1、具体评审标准详见表1-5
2、服务得分:全体评委服务评分(每个评委分项项目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平均)的算术平均值。
中标推荐原则:
1、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经济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服务得分
2、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时,优先推荐经济得分较高者为中标候选人。
6.2 评审内容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共100分,其中经济部分占50分,商务部分占10分,技术部分占30分,服务部分占10分。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权重比值打分。
表1-1
资格评审标准
序号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1
营业执照及注册资金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要求注册资金人民币300万元或以上;
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否
2
资质及业绩要求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资质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和型式试验报告(须提供全套认证报告和检测报告);同时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否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国范围内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否
3
财务状况及信誉要求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4年以来最新一期的财务审计报告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否
投标人须提供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否
4
授权委托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否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须提供所投设备产品的生产厂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须同时加盖投标人和制造商公章)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否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如果投标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否决投标,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表1-2
重大偏差审查标准
项目
评 审 内 容
投标人1
投标人2
投标人3
投标人N
重
大
偏
差
审
查
表
1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章;
3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不满足技术应答的;
5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款的要求);
7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
8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作为否决投标处理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如果投标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否决投标,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表1-3
商务标评标标准(10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细则
分值
1
注册资金
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的注册资金在300万—500万(不含)得1分,500万—1000万(不含)得1.5分,1000万(含)以上得2分。
2
2
类似业绩
2014年至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全国范围内类似项目业绩累计合同金额达200万元(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得1分;累计合同金额每增加50万元,加1分;满分5分。
5
3
标函质量
投标文件的目录或索引,编制内容是否完整、齐全、叙述严谨;标书是否涂改、错页、漏页等现象。
1
4
财务状况
考察各投标人提供的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4年以来最新一期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资产负债率≤0.7,得1分;否则,得0分。
注: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1
5
企业资质
考察参选人的OHSAS1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具备得1分,不具备不得分。
1
合计分数
10
表1-4
技术标评标标准(30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审标准
评分依据
分值
1
项目整体方案
考察投标人所提供项目整体实施方案的先进性、合理性、完善性等。
所有投标人横向比较,方案先进性、合理性、完整性,功能完善,目标明确,能够充分满足用户需求,方案合理易维护,能够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全盘考虑用户需求的得3分,方案较先进、完善、合理,功能较完善,能较好的满足用户需求的得2分,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较差,能基本满足用户需求的得1分。(排名可并列)
3
2
质保期
考察各投标人所投设备产品的质保期是否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相应承诺,未提供承诺不得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年)的得2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承诺免费增加一年质保期加1分,最高得3分。(排名可并列)
5
3
产品生产过程和成品检验能力
以检测设备是否齐全,检测流程是否合理、检测能力是否满足质量管理要求为评分依据。
检测流程合理,设备齐全,能完全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得3分;检测设备齐全,流程较合理,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1.5分;检测设备不齐全,无合理流程得0.5分,未做应答得0分。
3
4
原材料检测能力
以检测设备是否齐全,检测流程是否合理、检测能力是否满足质量管理要求为评分依据。
检测流程合理,设备齐全,能完全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得3分;检测设备齐全,流程较合理,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1.5分;检测设备不齐全,无合理流程得0.5分,未做应答得0分。
3
5
人员配置情况
明确人员配置,至少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质量控制人员、建造师等,需明确5类人员配置数量。(同时需提供所配置人员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职业岗位证书等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完全满足要求的得5分,缺失一类人员扣1分。
5
6
安全生产的工作措施
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机房现场安全管理方案、安全施工保障措施等关键内容评分。
所提供安全生产措施内容齐备且描述详细合理的得4分,缺1项或描述不合理的得0分。
4
7
交货期
考察各投标人所投设备产品的交货期是否能满足“2016年7月27日前设备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相应承诺,未提供承诺不得分)
承诺2016年7月27日前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的投标人得5分,承诺在2016年7月27日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的投标人得4分,到货期在2016年7月27日以后的投标人得1分。
5
8
母线槽结构及技术参数
以其技术性能指标是否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为评分依据(须提供检查报告等具体材料证明文件,未提供不得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优于招标文件得3分。
3
9
母线槽外壳材质
以其技术性能指标是否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为评分依据(须提供检查报告等具体材料证明文件,未提供不得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优于招标文件得3分。
3
10
铜排技术参数
以其技术性能指标是否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为评分依据(须提供检查报告等具体材料证明文件,未提供不得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优于招标文件得3分。
3
11
绝缘材料
以其技术性能指标是否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为评分依据(须提供检查报告等具体材料证明文件,未提供不得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优于招标文件得3分。
3
合计分数
40
表1-5
服务评分标准(10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审标准
评分依据
分值
1
售后服务机构
考察投标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域内是否设有专业的售后服务机构(分公司或办事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证明)。
满足得3分,不满足得0分。
3
2
售后服务计划书
考察各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响应体系、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响应方式、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服务承诺、质保期等。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售后服务计划书内容,所有投标人进行综合评价,售后服务最完善的投标人得3分,较完善的得2分,一般完善的得1分,不完善的得0分。(排名可并列)
3
3
售后服务人员配置
考察投标单位为本项目售后服务人员的配置和维护响应情况(须提供人员配置情况及人员社保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所有投标人进行后期维护人员配置情况综合排名,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得2分,依次递减0.5分,本项最低分为0分。排名可以并列,可跨阶打分。
2
4
提供优惠条件及备品备件
考察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优惠条件、备品备件的配置情况。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备品备件数量及优惠条件数量进行综合比较,提供数量最多的投标人得2分,其余投标人依次递减0.5分,本项最低分为0分。排名可以并列,可跨阶打分。(排名可并列)
2
合计分数
10
6.2.1价格评审调整因素[考虑营改增因素时使用]
(1)报价评审调整系数表(按混合销售的除外)
应税货物、劳务或服务类型
纳税人类型
增值税纳税人
营业税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抵扣率
价格评审调整系数
抵扣率
价格评审调整系数
抵扣率
价格评审调整系数
货物销售
17%
1
3%
1/86.55%
——
——
0
1/83.73%
13%
1
3%
1/90.05%
——
——
0
1/87.12%
有形动产租赁
17%
1
3%
1/86.55%
0
1/83.73%
0
1/83.73%
信息技术服务
6%
1
3%
1/96.82%
0
1/93.66%
0
1/93.66%
物流
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
11%
1
7%
1/96.46%
7%
1/96.46%
物流辅助服务
6%
1
3%
1/96.82%
0
1/93.66%
注:
1.若涉及单一采购业务,如货物销售,则针对不同纳税人类型供应商应根据价格评审调整系数表,将其报价与相应价格评审调整系数相乘,以两者之积作为相应供应商的最终评审价格;若涉及多种采购业务,如技术服务与物流服务,则需将不同纳税人类型供应商的不同采购业务报价与相应价格评审调整系数相乘,以调整后的各部分报价之和作为最终评审价格(按混合销售的除外)。
示例: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供应商A与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B,在共同竞标(货物销售)时,供应商A报价100万元(含增值税价),增值税率为17%;供应商B报价86.55万元(含增值税价),增值税率为3%;同时供应商A与B都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时,依据价格评价调整系数表,由于供应商A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其价格评价调整系数为1,最终评价价格为100×1=100;供应商B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率为3%,其价格评价调整系数为1/86.55%,最终评价价格为86.55×1/86.55%=100万元。此时,供应商A与B在价格分评比上得分一致。
2.在采购设备及相关服务时,个别供应商要求以不同的签约主体分别承担设备的供货与服务义务的,其服务部分的调整系数详见下表:
应税货物、劳务或服务类型
供应商(混合销售处理)
供应商(设备及服务分开)
抵扣率
价格评审调整系数
抵扣率
价格评审调整系数
与货物销售相关的技术服务
17%
1
6%
1/89.39%
0
1/83.73%
与货物销售相关的交通运输服务
17%
1
11%
1/94.18%
7%
1/90.85%
示例:若采购项目涉及货物销售及与货物销售相关的技术服务、交通运输服务等三类采购业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供应商A针对三类采购业务的报价(含增值税价)分别为100万、20万及30万,并开具统一税率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增值税一般纳税供应商B的报价(含增值税价)同样分别为100万、20万及30万,且分别开具税率为17%、6%及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此时供应商A的评审报价WA=100×1+20×1+30×1=150万元,供应商B的评审报价WB=100×1+20×1/89.39%+30×1/94.18%=154.23万元。
6.2.3 评审原则【按照方案签报中的审批方式进行修改】
6.2.3.1评标委员会依据综合打分结果进行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技术得分相同的,其他商务评审得分高者排名优先;其他商务评审得分相同的,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且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者排名优先。(单一项目)
6.2.3.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照标包顺序进行评审,每个标包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权重比值打分。评标委员会依据综合打分结果进行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技术得分相同的,其他商务评审得分高者排名优先;其他商务评审得分相同的,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且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者排名优先。(适用于多标包)
6.2.3.3中标推荐原则:推荐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第1名-第XX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其中:
第一名中标份额为XX%,第二名中标份额为XX%……
如果是与工程或者有关服务进行集中招标的,还应当载明每个中标人对应的实施地域。
6.2.3.4各标包分别推荐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第1名-第XX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在上一标包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后续标包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适用于多标包)
第七章 其他
注:招标人认为需求增加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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