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型社会建设编制招标公告
节水型社会建设编制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平湖市财政局 1158 号确认书批准,平湖市水资源与水土保持管理站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平采办确2016第1158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需求
标项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备注
1
编制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方案,中期评估总结报告
1
批
49.8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需求
(一)项目概述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2)107号〉精神,省政府决定启动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以节水型社会建设为抓手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
平湖市列入浙江省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县(市)。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水资源短缺和水环境恶化问题已逐步成为平湖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同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之后,国家、省、市对用水实行了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要求挖掘新的节水潜力,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节水,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编制平湖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方案,针对平湖市节水管理工作的重点和薄弱点,提出2016年至2019年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改进水资源利用方式,减少水污染,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实现平湖市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根据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总体要求,通过分析平湖市水资源供需矛盾、生态与环境状况、节水潜力、当前水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等,系统提出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总体目标、主要用水行业节水目标,通过管理制度、工程设施、机构能力和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基本建立起符合平湖实际和具有本地特点的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各方参与的节水型社会体系,满足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
(三)具体内容
本项目招标包含的成果,包括平湖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方案、中期自查报告、2016年至2019年各年度总结及计划。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平湖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方案
收集平湖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用水水平及水生态与环境现状等资料,系统评价平湖市现状用水结构、用水水平、用水效率及其变化情况,在水资源供需分析与水资源配置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全市水资源供需矛盾、节水潜力,规划水平年的经济技术水平、当前水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等,结合主要行业用水指标研究成果,系统提出平湖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和主要工作内容,并提出相应的保障措施和建设年度实施计划,并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与环境效益等进行效果评价,全面规划平湖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2、平湖市节水型社会建设中期自查报告
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工作任务进展和阶段目标完成等情况进行中期总结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主要包括:(1)考核指标情况:根据水资源控制考核指标,分析说明各年度及本年度预期完成情况;(2)管理和制度建设情况:梳理现有水资源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对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说明制度建设进展情况;(3)重点领域工程建设情况:说明重点工程、示范项目等建设进展总体情况,包括节水型灌区、企业、单位等载体建设进展;(4)基础能力建设情况:说明包括取水许可管理、水功能区管理、水源地建设保护、水资源监控体系建设等方面工作情况。
3、平湖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分年度总结和工作计划
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工作任务进展和阶段目标完成等情况分年度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根据工作方案总体要求和进度安排,提出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记录;
6、水利工程咨询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7、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相当的编制经验和业务能力;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5日~ 7月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含节假日及双休日)。
2、地点: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公司(新华南路321-327号703室)
七、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查后退还):
(1)报名表。(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tb.pinghu.gov.cn政府采购资料下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正反面,下同)(当法定代表人本人不能来报名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八、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2016年6月25日~7月5日,每天上午8:30~11:30,14:00~17:30(不含节假日及双休日)。
2、发售地点: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公司(新华南路321-327号703室)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5. 注册供应商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下同)规定,提供《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未注册供应商按照本公告第十一条要求及时进行注册。
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期三天前交至招标代理单位。保证金交纳方式:汇票。
开户名称: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交通银行嘉兴分行开发区支行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7月15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送达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1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7月15日9时00分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1室,投标人代表必须持身份证及有效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tb.pinghu.gov.cn上,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十三、供应商注册
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注册登记(网址:http://www.zjzfcg.gov.cn/jsp/sup/enrol/sup_reg_flow.jsp)。一旦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应当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的3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平湖市水资源与水土保持管理站
联系人:何贤康;联系电话:0573-********
代理机构: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玉军;联系电话:****-********
平湖市水资源与水土保持管理站
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标签: 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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