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招租公告

湖北长江文化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对宜昌市伍家岗区城东大道112号长江广场3栋1层后街164-166号房屋公开征集意向承租方,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房产概况

上述房屋坐落于宜昌市伍家岗区城东大道112号长江广场3栋1层后街164-166号,证载建筑面积分别为72.44㎡、54.21㎡、73.42㎡,合计200.07㎡,用途为商业,现状为毛坯。

二、承租条件

1.租赁范围:上述房屋整体租赁。

2.租赁用途:按房屋证载用途使用。

3.交付标准:按房屋现状交付。

4.租赁期限:5年,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

5.免租期限:3个月,每12个月减免1个月租金直至免租期限结束。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内。免租期间,除租金减免外,承租方使用房屋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由承租方承担。

6.租金标准:不低于60.00元/平方米/月。

7.租金递增:每2年按3%递增一次。

8.租金支付:每6个月一次性支付一期租金。首期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后续每期租金在上期租金到期前的15日之前支付。

9.履约保证金:按首月3个月的租金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时按约定返还。

10.费用承担:租赁期间,房屋修缮及租赁合同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由承租方承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向相关收费单位缴纳。

11.违约责任: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3个月的租金(按解除合同时的月租金计算,免租期内按首月租金计算)作为赔偿。

本公告有效期7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不变更承租条件,按照7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继续征集意向承租方,直至有意向承租方报名为止。

联系人:张力仁139*****028 韩庆敏 189*****199



湖北长江文化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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