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福州市仓山支行普惠不良授信律师费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银行福州市仓山支行普惠不良授信律师费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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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支行现就[仓山支行普惠不良授信律师费]进行采购邀请。现邀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且满足合格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仓山支行普惠不良授信律师费项目

二、采购编号

CS******

三、项目内容

仓山支行普惠不良授信律师费项目采购,费用预算控制价为19.5万元,费用据实结算。注:本次项目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通用条款:

(一)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三)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四)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六)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七)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八)供应商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十)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十一)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报名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十二)供应商不得为本项目(标段)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供应商不得为本项目(标段)的监理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单位、代建单位或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

专用条款:

1、符合我行《福建省分行2024年外聘律师事务所准入名单》

2、提供至少一份近三年内签订的金额大于5万元的授信类律师费合同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时 间: 2024年05月22日起至2024年05月29日止(北京时间)

领取方式:登录http://www.fycbid.cn/,选择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手续(包括可以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

领取费用:领取文件免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财务管理部网站、福易采平台(http://www.fycbid.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发布。

七、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06月04日上午09:3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应答文件须密封后于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应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传真形式递交的应答文件。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

递交应答文件、项目开标、谈判时间地点:2024年06月04日上午09:30,福州市仓山区六一南路289号三楼综合管理部 。

八、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六一南路289号三楼综合管理部

邮 编:******

联 系 人:林女士

电 话:0591-********

电子邮箱:/

附件:中国银行福州市仓山支行普惠不良授信律师费项目采购公告.pdf

标签: 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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