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龙城区水泉村棚户区改造政府采购安置房屋项目单一来源公示一、采购单位: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政府
二、采购项目:朝阳市龙城区水泉村棚户区改造政府采购安置房屋项目
三、采购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数量(套) | 备注 |
1 | 现房或存量房 | 67㎡ | 20 | 此次采购建筑面积约为23604平方米,为多层建筑、框架结构。 |
2 | 现房或存量房 | 76㎡ | 75 |
3 | 现房或存量房 | 82㎡ | 202 |
| 合计 |
| 297 |
四、信息发布:辽宁政府采购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五、供应商名称:朝阳市龙城区阳都城中村改造有限公司联系地址: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中山大街与文盛路交会东北处(龙达街127号)
联系人:于立波 联系电话:
156*****005六、单一来源理由:
朝阳市龙城区水泉村棚户区改造政府采购安置房屋项目委托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该项目于2016年6月12日至2016年6月23日期间共发布了两次招标公告,只有朝阳市龙城区阳都城中村改造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满足三家,两次招标均失败。
根据朝政发[2015]23号文件《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市棚户区改造安置管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朝龙政发[2015]9号《关于印发朝阳市龙城区棚户区改造安置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的精神,按照就近安置原则,朝阳市龙城区水泉村棚户区改造政府采购安置房屋项目的动迁居民自愿选择在阳都城小区(竹林路→中山大街→珠江路→沈承铁路→文盛路围合区域)作为安置房源,因此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专家论证意见:
朝阳市龙城区水泉村棚户区改造政府采购安置房屋项目,需回迁安置约297套,建筑面积约23604平方米。现该区域已经拆迁完毕,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区政府广泛的征求了动迁群众的回迁意愿,动迁群众一致要求在搬迁地附近安置,安置范围:竹林路→中山大街→珠江路→沈承铁路→文盛路围合区域。在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只有朝阳市龙城区阳都城中村改造有限公司投标。因此,可实行单一来源购买方式。
专家姓名:丛胜新
工作单位:朝阳市龙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139*****163八、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采购人,由采购人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朝阳市龙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查。
公示期限: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6月30日
九、采购人: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中山大街二段8号
联系人:陈宏宇
联系电话:
187*****621十、财政部门名称:朝阳市龙城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中山大街二段8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151*****111十一、代理机构: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河东体育场斜对面)
联系人:佟心
联系电话:
****-*******158*****736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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