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泰山街下立交易涝点整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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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泰山街下立交易涝点整治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1102G24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泰山街下立交易涝点整治项目 已由 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泰山街下立交易涝点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北发改字[2022]34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北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60%:4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泰山街下立交易涝点整治项目

2.2建设地点:北大荒街北、黄河路西;泰山街北、黄河路东

2.3建设规模:新建1立方米/秒排水泵站1座,DN800球磨铸铁管780米。

2.4招标控制价:4,713,498.88元。

2.5计划工期:2024年06月25日-2024年12月31日,共190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括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含叁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项目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承担任何在建工程项目(须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并具备在本企业缴纳连续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4年02月至2024年04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同时需提供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如新注册企业不足3个月的按照注册当月到投标截止月份提供社保证明,如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退休人员需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

3.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市政专业岗位证书或职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质量员1人(市政专业岗位证书或职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标准员 1人,材料员 1人,机械员 1人,劳务员 1人,资料员 1人,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含项目经理)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并具备在本企业缴纳连续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4年02月至2024年04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同时需提供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如新注册企业不足3个月的按照注册当月到投标截止月份提供社保证明,如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岗位人员,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以承诺为准)。

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管理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选择:“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近三年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网页截图);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收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处罚决定文件的规定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在被处罚期间不得参加工程招投标互动。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下载时间为2024年05月23日17时00分至 2024年05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等均通过网上进行,投标人自行在网上查阅、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下载而影响投标人正常参与投标活动的后果自负。

7.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jyw.hlj.gov.cn/),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地点: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黑河市爱辉区通江路12号)。

7.3其他事项:

(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2)电子投标工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9. 其他

9.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北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电 话:0456-*******

招 标 人:北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北安市北大荒街22号

联 系 人:关先生

电 话:045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康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和南直路交口华鸿写字楼3号楼1901室

邮 编:******

联系人:薛女士、辛女士

联系电话:0451-********

邮箱:hljkangcheng@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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