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文史馆布展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FZB-2024-1103)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文史馆布展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文史馆布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O01)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文史馆布展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文史馆布展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采购活
动。
3.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近三年内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
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上查询,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4日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将报名所需资料按顺序扫描后加盖公章发
送至邮箱645798758@qq.com等待审核,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将竞争性磋商
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供应商指定的邮箱中。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方银座A座408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方银座A座408室
七、其他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授权委托书(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提
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4)近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银行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
(近3个月是指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
(5)近3个月良好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近3个
月是指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未发生纳税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表)。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7)网站查询截图。
(8)投标人信息表原件(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
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116号
联系人:王效时
电
话:04716634812
电子邮件:36959902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海拉尔东街东方银座A座410室
联系人:
董继双
电
话:
18804716272
电子邮件:645798758@q9.com
山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目负责人)
室继2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尊
山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