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猇亭区快速路两侧山体修复林相季相改造竞争性谈判公告
宜昌市猇亭区快速路两侧山体修复林相季相改造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根据宜昌市猇亭区农业农村局的要求,湖北夷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猇亭分公司受宜昌市猇亭区农业农村局的委托,拟就“宜昌市猇亭区快速路两侧山体修复林相季相改造”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宜昌市猇亭区快速路两侧山体修复林相季相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夷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猇亭分公司(宜昌市伍家岗区新华广场A02栋2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YC-CGZB-2024-033
2、项目名称:宜昌市猇亭区快速路两侧山体修复林相季相改造
3、项目概况:需对先锋路与机场路交汇处、凌云大道法院旁、凌云大道与古老背路交界处3个点位共200亩林地进行抚育。(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4、项目预算金额:******.00元。
5、工期:6个月(供应商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初步任务。7-8月进行第二次抚育,9-10月进行第三次抚育)。
6、质量标准:以《森林抚育技术规程》为验收标准。通过抚育采伐、人工整枝、病虫防治、适当补植,达到透光,调整树种组成与林分密度,发挥森林多种功能。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并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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