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6月-2025年5月商用计算机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6月-2025年5月商用计算机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6月-2025年5月商用计算机集中采购项目

二:供货范围:广州港属下任何单位包括所有分(子)公司,2024年6月-2025年5月计划采购的商用计算机。

三、项目内容: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对2024年6月-2025年5月商用计算机集中采购项目进行比质比价采购,具体型号及商务、技术要求见比质比价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协议期内各规格商用计算机不含增值税单价不变。

四、项目编号:ZB-2024-计算机-01

五、项目最高报价限价:项目设单价限价,详见比质比价文件。

六、报价方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公司报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比质比价采购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报价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4.报价单位必须是所投商用计算机品牌生产厂家或获得所投产品销售代理授权书的代理商,并具备将商用计算机配送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地点的能力。

5.报价单位所投商用计算机必须为以下品牌的产品:联想/联想集团有限公司、惠普/中国惠普有限公司、戴尔/戴尔(中国)有限公司、长城/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H3C/新华三集团、清华同方/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七、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价,各报价单位须登录“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http://cg.gemas.com.cn/)进行报价。

备注:1.本采购公告不视为邀约;

2.采购方将根据项目的情况遴选合格要求的报价人后发出比质比价文件。

采购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5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商用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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